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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369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中提到,食用农产品要携带“身份证”入市。
为了强化生产经经营者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即,农产品销售人员和农产品进入市场时必须都要有“身份证”。
入场销售者身份证 :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农产品“身份证”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农产品”身份证”办理 :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
同时,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全面执行追溯挂钩工作机制。
开始时间 :2018年9月1日
截止时间 :2019年3月底
对象 :已通过审批的农业项目和被授牌认定的农产品
工作内容 :将已过审的农产品全部纳入追溯管理
惩治措施 :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取消已授品牌或取消下一年度相关项目支持
目标 :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
此通知预示着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也表明后期鸡蛋抽检的次数将越来越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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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蛋鸡行业正在升级!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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