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在禁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不足的地方正是今后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的重点,也是容易给养殖场主造成权利侵害的环节,同时这也是我们法律工作的主要方面。 首先是法律方面,由于相关部门不能吃透法律要求,所以会出现法律落实不到位、理解法律有偏差的现象。
一、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农业部规章执行,不管是禁养区的划定还是政策的实施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被忽视,有的部门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看待法律的要求。这会给禁养留下了无穷的后患,是非常不应该的。 二、理解法律法规有偏差。主要体现对国家相关文件的精神上有偏差,有的地方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关停养殖场,严重侵犯了养殖场主的权益;有的地方则是“只管关,不管补”,后期安置工作非常不到位;有些地方只要看到养殖场的环保不达标就要求其搬迁,忽视了其他行政措施的适用,既然目的是环评达标,那是否可以先要求养殖场进行一定的整改呢?这些都不能很好地体现国家禁养政策的精神,要想充分落实一个政策,必须从政策出台的精神、原则、宗旨、具体规定等方面都有着准确的理解,否则,就会容易出现“跑偏”的情况。 其次是工作职能安排方面,违背了行政法权责统一和高效原则便民的基本原则。 一,有的地方名义上是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但其实责任分工并不准确,这主要体现在追责上面。有的地方把关停工作的各部分分别分配给环保部门、国土部门、农牧部门等,有的地方即便指定了“牵头部门”,当事人有问题的时候也会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这十分不利于当事人的维权,将影响到养殖场禁养政策整体工作推进。 二,有的地方一拖再拖,“消极怠工”。不仅政策出台缓慢,禁养行动实施缓慢,安置补偿也十分拖时间,这种懒政的状况数量比较少,但并不是没有。大部分情况其实是政策出台和禁养行动实施非常快,但是安置补偿却一拖再拖。相关部门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行政救济无效的时候,需要尽快走法律程序来维护养殖场的合法权益,因为不管是复议还是诉讼都有时效的规定,一旦错过,就失去了维护权利的时机。 另外是有些地方太过看重禁养关停的数量和速度,追求政绩,忽略“稳中求胜”。 有些地方把锦禁养关停的数量当成一种政绩来看,忽略了在禁养关停搬迁中很多应该注意的养殖场主的合法权益。或者是想先把数量和速度提上来,把养殖场补偿安置工作放在后面,日积月累,造成了很多本该在禁养过程中处理的事情积压在案,使养殖场主的权益受到侵害。 在禁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不足的地方正是今后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的重点,也是容易给养殖场主造成权利侵害的环节,同时这也是我们法律工作的主要方面。 来源:北京吴少博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