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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药物服用后获得治疗效果,并不产生副作用,就需要注意用药时间、次数和疗程。 药物的服用时间,需根据具体药物而定。一般来说,苦味健胃药、收敛药、抗酸药、胃肠解痉药、肠道抗感染药,宜在饲喂前服用吸收较好,且发挥作用较快;其余都可以在饲喂后或饲喂时服用,特别是对胃肠道有刺激性的药物,更需在饲喂后或饲喂时服用,由于食物会影响药物的吸收,一般吸收较慢,出现疗效也会较慢;一些因食物可使其生物利用度增加的药物,宜在饲喂时或饲喂后服用,以利吸收。止喘药、镇痛药也可在症状发作时服用。 大多数药物治疗疾病时必须重复给药,确定给药时间间隔主要根据药物的半衰期清除率。一般情况下在下次给药前要维持血中的最低有效浓度,尤其是抗菌药物要求浓度高于最低抑菌浓度。半衰期短的药物,在体内消除快,给药次数可略予增加,而半衰期较长的药物,在体内消除慢,可适当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有些药物给药一次即可奏效,如解热镇痛药、抗寄生虫药等,但大多数药物必须按规定剂量和时间间隔连续给予一定的时间,才能达到治疗效果,称为疗程。抗菌药物更要求有充足的疗程才能保证稳定的疗效,并避免产生耐药性,绝不可给药1—2次出现药效就立即停药。如:抗生素一般要求2—3日为一疗程,磺胺类药则要求3—5日为一疗程(但磺胺药在治疗秋虫时则要求用药3日停2日在用三日为一疗程),但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抗生素要求5—7日为一疗程。 长期服用药物,要注意可能引起蓄积中毒。有的药物由于毒性较大或消除较慢,因而对它的剂量和疗程具有限制性的规定(如:呋喃类和乙酰甲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