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病专业网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763|回复: 5

以所不欲、务施于人

[复制链接]

鸡网学院本科生

添砖加瓦奖常驻居民奖勤劳奉献奖优秀会员奖社区居民忠实会员热心助人勋章社区明星

发表于 2012-7-29 12: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日照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当我们过于关注自己和自己所感兴趣的事,因而无法接受任何不合我们心意的事。可我们又凭什么要求别人遵照我们的意思去行事呢?如果我们选择跟随我们的情绪和欲望走,最终只会自作自受。也许有的人会去欺骗、伤害别人,籍此让自己的愿望达成,但最终他们还是会失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网学院研究生

社区居民忠实会员

来自
中国 山东省临沂市
发表于 2012-7-29 12: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临沂
对不起楼主,给你指正个字,应该是‘己所不欲’。
回复 赞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网学院博士生

社区居民忠实会员社区明星

来自
中国 河南省濮阳市
发表于 2012-7-29 13: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万州区
对不起楼主了,再给您指正个字,应该是'勿施于人'。

内容来自[手机版]
回复 赞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网学院本科生

添砖加瓦奖常驻居民奖勤劳奉献奖优秀会员奖社区居民忠实会员热心助人勋章社区明星

 楼主| 发表于 2012-7-30 22: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日照

回 1楼(乘胜追鸡) 的帖子

乘胜追鸡:对不起楼主,给你指正个字,应该是‘己所不欲’。 (2012-07-29 12:57)
谢谢
回复 赞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网学院本科生

添砖加瓦奖常驻居民奖勤劳奉献奖优秀会员奖社区居民忠实会员热心助人勋章社区明星

 楼主| 发表于 2012-7-30 22: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日照

回 2楼(李广1982) 的帖子

李广1982:对不起楼主了,再给您指正个字,应该是'勿施于人'。

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2-07-29 13:40)
谢谢指正
回复 赞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网学院终级

勤劳奉献奖优秀会员奖添砖加瓦奖原创先锋奖社区居民常驻居民奖社区明星忠实会员

来自
中国 山东潍坊
发表于 2012-7-30 22: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很喜欢这句话,自己不想别人对自己做的事,就不要对别人做。不管是欺骗,伤害,还是什么。“己所欲之,亦先予人”
回复 赞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鸡病专业网 ( 豫ICP备11024133号-2 )

GMT+8, 2026-10-17 11:44 , Processed in 0.022083 second(s), 2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