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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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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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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19: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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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在大连地区 也许有的朋友也都知道了  从上个月开始  就有各地方的兽药检查的地方下达了文件  从四月份后各兽药店里都不许卖带有金刚完胺 利巴韦林等西药病毒成分的药   还有喹诺酮类的药  带安乃近成分的复方针剂等都不让卖    我想知道以后可以卖什么  或者说小鸡有病 我们拿什么药去治疗?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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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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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来自
西安
发表于 2006-1-23 19: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中国政府下禁令,我们养鸡的只有全体跳楼。
没有别的办法,有病时用一点面粉也可以。
最好别让鸡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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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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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20: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既然国家不让卖的药,就有不让卖的道理,国家的决策者和科技者不可能比我们养鸡的笨,以前我们用那些药是不是上当了还不好说呢?朋友们应该广泛的考虑或者换个角度考虑,国家总不会让畜禽有病不治或者没有药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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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就传传话 不知道就学学 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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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北
发表于 2006-1-23 22: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人为本  坚持科学发展观

  在鸡病专业网站上有用药与药理的栏目。从上数第六行,就是这个题目,鸡民同志可以打开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国家为何公布执行这个文件呢?是人、畜药之间滥用的恶果,从猪的链球病治疗过程,使人们才得以头脑清醒。兽药的滥用,导致人类的抗药性,增加了治疗困难。
  当前,确实有些兽药厂,直接把人用药移植到兽用,没有确实的田间实验数据。这些药用在畜禽上,产生累积、抗药性,人药开发周期长,也越来越困难。这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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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
发表于 2006-1-24 00: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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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
发表于 2006-1-24 00: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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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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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桓仁县
发表于 2006-1-24 12: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药厂不用这些报批呢?那还不是一样!!!
说的好!
疫苗道是说不让卖了!可谁都在卖!
那些药不让卖,不是没在"翻箱倒柜"去消毁吗!
====
都是在搞一些没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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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版主

知道就传传话 不知道就学学 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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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先锋奖勤劳奉献奖添砖加瓦奖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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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北
发表于 2006-1-30 21: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文件 遵纪守法

[center]农业部文件 [/center]



[center]农医发[2005]33号[/center]

[center][/center]

[center][/center]
--------------------------------------------------------------------------------

[center][/center]

[center]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cente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动物卫生监督)厅(局、办):

当前,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严峻,实施严格的扑杀、强制免疫是控制疫情的根本措施。为避免影响国家动物疫病强制性免疫政策落实,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经研究决定,除经批准生产、使用的疫苗产品外,禁止使用其他药物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一类病原微生物引起的病毒性疫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列入《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 60号)序号2的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的单、复方制剂等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违者按生产、经营假兽药和使用禁用兽药处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二、企业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类产品批准文号的注销、库存产品和流通产品的清查和销毁工作,并于1月底前将清查情况和有关数据上报我部。

三、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经营、使用环节金刚烷胺等兽药的查处活动,对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列入农业部公告第5 60号序号2的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的单、复方制剂等兽药,需通过兽药注册相关程序经我部严格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于其他动物病毒性疫病。



200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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