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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鸡/黄鸡] 广东江门发布禁止家禽经营和屠宰的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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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河南省 郑州市 金水区 北林路街道
发表于 2024-12-14 15: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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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实行在区所属范围内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一、制定背景

  在江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2015年10月12日起,蓬江区设置了活禽经营限制区,在限定的区域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因《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我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成果,确保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拟继续在区所属范围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区所属范围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蓬江区的人口密集区域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具体经营限制区范围如下:堤西路与环市三路交汇处往东沿蓬江河边(沿线经过堤西路、堤中路、堤东路、江北路)→江北路与甘棠路交汇处(江门大桥底)往北→甘棠路与白石大道交汇处往西→白石大道与建设二路交汇处往南→建设二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往西→迎宾大道与胜利路交汇处往南→胜利路接环市二路、环市三路→环市三路与堤西路交汇处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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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内所有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三)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商户应经营符合规定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规定的,由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卫生、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等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

  三、实施期限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四、制定依据

  《通告》的制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

  五、制定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必要性。将人口密集区域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是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发生和传播、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整体防疫工作与城市发展的迫切要求,十分必要。

  (二)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可行性。在江门市的统一部署下,蓬江区自2015年10月12日起设置活禽经营限制区,在限定区域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在推动我区健全防控人感染禽流感长效机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我区家禽养殖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该项工作在我区已有多年良好的政策实施基础和群众基础。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区所属范围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完整内容如下: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区所属范围内
  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
  生鲜上市”的通告

  蓬江府告〔2024〕1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蓬江区的人口密集区域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具体经营限制区范围如下:

  堤西路与环市三路交汇处往东沿蓬江河边(沿线经过堤西路、堤中路、堤东路、江北路)→江北路与甘棠路交汇处(江门大桥底)往北→甘棠路与白石大道交汇处往西→白石大道与建设二路交汇处往南→建设二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往西→迎宾大道与胜利路交汇处往南→胜利路接环市二路、环市三路→环市三路与堤西路交汇处的区域。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内所有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三、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商户应经营符合规定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规定的,由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卫生、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等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

  五、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附件:蓬江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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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早在今年10月份
江海区人民政府
就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区
  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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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辑整理:YS| 江门汇声汇色(微信号:singse) 原标题:最新通告!事关广东江门禁止家禽的经营和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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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内蒙古
发表于 2024-12-14 19: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别的地方很可能也会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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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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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安徽省 蚌埠市 龙子湖区
发表于 7 天前 来自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宣城
干不了正事的人,永远在干些斜撇子事。又是唯恐天下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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