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10
1599
5万
鸡网学院博士生
引用第4楼lyybd168于2009-11-09 15:04发表的 : 畜牧法有明文规定. 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http://bbs.jbzyw.com/read.php?ti ... F3%C4%C1%B7%A8.html [url=http://bbs.jbzyw.com/job.php?action=topost&tid=65676&pid=620471][/url]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您为论坛的发展添砖加瓦,感谢您!
你乐于助人,为网站的发展付出劳动,感谢您!
在线时间3000小时以上
拥有帐号并登录即可获得此勋章.
粉丝数达到100即可获得此勋章.
手机版|Archiver|鸡病专业网 ( 豫ICP备11024133号-2 )
GMT+8, 2025-12-18 11:12 , Processed in 0.095563 second(s), 26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