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病专业网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900|回复: 10
收起左侧

[大肉食] 对当前肉鸡疾病诊治的思考

[复制链接]

鸡网学院初中生

Rank: 3Rank: 3

发表于 2007-10-9 07: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唐山
同意分析
但按您的治疗效果不是很明显  也许是存在地区差异
现在市场上用原粉治疗这病有一定效果
他们都说是人用的原粉  具体是啥    没弄明白是啥
断(停)电报警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网学院初中生

Rank: 3Rank: 3

发表于 2007-10-9 07: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唐山
同意分析
但按您的治疗效果不是很明显  也许是存在地区差异
现在市场上用原粉治疗这病有一定效果
他们都说是人用的原粉  具体是啥    没弄明白是啥
断(停)电报警器
鸡舍温度显示报警系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网学院初中生

Rank: 3Rank: 3

发表于 2007-10-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唐山
对当前肉鸡疾病诊治的思考
本帖被 冷孩儿 从 饲料营养讨论 移动到本区(2007-10-08)
省鲁冠兽医中心根据大量的临床病例,针对目前在肉鸡生产过程中的疾病流行特点给予以下总结,供广大临床执业兽医参考。
  一、目前肉鸡疾病流行特点
  1.发病早:早期(3-5日龄)出现呼吸道症状。临床表现轻微甩鼻、咳嗽,尤其在新城疫首免后(10日龄),由于免疫反应和疫苗对呼吸道的刺激,引起体内支原体或衣原体的大量繁殖,呼吸道症状加重,但死亡率不高。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治疗,一般不能完全康复。
  2.法氏囊首免后,呼吸道和肠道症状更加严重。法氏囊免疫过后,免疫反应造成呼吸道症状加重,并且伴有腹泻,养殖户在此期间使用大量的抗肠道和呼吸道感染药物,效果表现不一,期间死亡率开始升高。
  3.鸡群呼吸道症状和肠道症状没有消失,养殖户心理上开始惧怕免疫接种,把应当加强免疫的最佳时间不断推迟,部分养殖户干脆放弃,转而采用抗生素配合抗病毒西药进行治疗和预防,结果错过了最佳免疫时间,个别鸡群在第三周龄免疫新城疫后,出现大量死亡,而且暴发伴有包心包肝症状的大肠杆菌病。
  4.四~五周龄后,鸡群呼吸道症状加重,排黄白绿色稀便,死亡率升高。剖检可见:气管环出血,气管内有粘液,气囊浑浊,胸腔气囊和腹气囊覆盖有黄色干酪物。心脏脂肪点状出血;肝脏表面覆盖黄色纤维膜;脾脏点状出血;腺胃有脓性分泌物,个别腺胃乳头出血;十二指肠呈弥漫性出血;肠道淋巴滤泡肿胀、隆起、出血;法氏囊潮红、出血,白色分泌物增多;直肠条状出血。此时大都采用如下方案:抗病毒西药配合治疗支原体、大肠杆菌的药物,但治疗效果不理想,死亡率每天约在1%的比例。
  二、当前疾病预防和治疗的思路
  1.对治疗呼吸道疾病的看法  
  目前有两种感染的支原体性(或衣原体)病较难治疗。一类是垂直传播的支原体;另一类是疫苗污染所带来的支原体。这两种支原体感染,如果开口药物有针对性的选择或免疫后采用专用预防呼吸道感染药物,在治疗上效果相对确切。在治疗呼吸道疾病的同时,采用配合添加治疗大肠杆菌病的药物。
  由于药物到达气囊时的浓度很低,在治疗气囊炎时最好采用气雾给药,因为气雾给药,药物可以直接通过呼吸道到达并作用于气囊表面;也可以通过个体肌注给药,使血液中药物浓度迅速升高,快速作用于气囊。大群采用中西药结合的治疗方法。中药采用止咳化痰、平喘解表和提高免疫力的药物。另外VA对呼吸道粘膜有强大的修复作用,采用维生素AD3辅助治疗呼吸道病是不可轻视的一点。
  2.摸清病原,对因下药,标本兼治
  病毒病同细菌病或原虫病混合感染常常出现在临诊中,在肉鸡生产上,常发生的混合感染一般是呼肠孤病毒、冠状病毒、传染性法氏囊病毒、副粘病毒等。
  应根据药物敏感性和吸收、排泄途径选择药物,例如对大肠杆菌的治疗,应该选择丁胺卡那、头孢菌素、粘杆菌素等,在辅助治疗上应用维生素AD3来修复被损伤的肠道粘膜;胸腔感染时采用血液吸收快、血药浓度高的药物,如氟苯尼考、头孢菌素、氟甲喹等,同时配合VC(不同时混饮)进行辅助治疗。
  3.疫苗的选择与应用
  在免疫接种方面,疫苗的选择非常关键,应选择正规渠道供应的正规品牌产品,最好为SPF疫苗(尤其注意个体经销户并不能保证疫苗质量及其所需的冷链条件,千万别图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鸡病专业网 ( 豫ICP备11024133号-2 )

GMT+8, 2025-9-17 06:27 , Processed in 0.369251 second(s), 2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