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安 发表于 2017-6-30 23:49:27

我的奋斗,我的愿望!——是什么逼我走上官司之路

因为干上养殖业过得没日没月的,也就记不清年月了。

一万三干只36天的大肉食偶有不适,决定卖了,于是找到了饲料经销商(并未用此人料)邦忙联系了宰厂。为了心中有数,统体过了地榜。等交到宰厂帐单出来后,你猜怎么着,和我称重相差七干二百斤。当时我呆愣了,找宰厂理论自然没什么结果,后找经销商,经销商说出面调解一下,最终还是几平没变地按厂里帐单算的。原本4斤半的鸡成了不足4斤重,价格上又差几分钱。
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我就找律师打起了官司。开庭那天我没到庭,托律师代理。说忙是一种借口,那时鸡子己装上,真正的原因,我一个龌龊喂鸡的,和一个有些背景出身的宰厂老大对持公堂,有此怯场,有些自渐形秽。(法庭距宰厂二三百米,我在百里外)。
开庭后近一年才接到了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判决通知。怎么证据不足呢,过磅单,高速口称重录象数据,厂方拉鸡司机,这怎么不能成为证据呢?况且怎么能开庭一年宣判呢,于是接到宣判后我进行了二次起诉。

开庭那天,按约定时间早到一小时,有些慌恐,焦躁的我,来回走动在法庭的走道上,一分种,一分钟地等待着开庭时间。心中想象着被告那富态,高傲和有些蛮横的模样(并没见过被告),和法官那威严,冷俊,正派的气度。
开庭时间己过十分种,我左顾右盼的时候,过来了一个带近视镜,没有生机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一个拿些本本的小女孩。“你干啥?”那个带眼镜的女人问我,我把开庭通知给她看了一下,“这里来吧”她把我带进了法庭旁的调解室,问小女孩,.“你通知被告了吗,让他快些来!”:好的张法官,我己经崔几扁了,我再崔一遍。”(原来这女的就是法官)我痴痴地看着法官,那边传过话来,好象忙,过不来,出差了,后面不知说些什么,。
之后那女法官问我,:为啥要起诉?“我买鸡的斤秤错了,与宰厂相差7干多斤”你怎知道错呢?”:“我在家过了磅的,”“那能算数么?”“厂里司机知道的!”“厂里过磅了吗?”“没有,那是宰杀了折的毛重。”“毛重?”有些不慬一脸的迷惑。“会不会丢了呢?”:不会的,不可能每车都丢,车上还跟有人呢,况旦高速路还有记录。”“高速路怎么是称重单位呢,那咋行呢”我有些茫然,此时门开了,那个饲料商进来了,我赶紧站起来问候他,他并不理会我,朝法官解释着被告己出差,来不了。接着一脸怒气朝我嚷起来。:“你弄的那是啥球事!我邦忙倒是邦出不是来了!把我给告了!喝你一瓶水了是抽你一合烟了?跑前跑后搭油钱不说,不挣你一分钱还落不是(其实买了鸡他己把几箱几百元的消毒药给了我按鸡款算)街房邻居都知道我被法庭传票了,你对住人对不住?!”“我,我一一我没那意思,律师说,只有你作为被告附告才能立案,我也没其它意思”“哼!”经销商一脸的不屑,“高速路口你不是没去,我那个车(小车)2吨重差二三百斤呢,那能准吗?”
当时厂方为了证明高速路称重不准,特让经销商开车验证,并声明说随便让我找拉鸡车都能差出干八百斤来,随便我怎么验!(其间啥原因我不可知)。“对,你这样让你老乡也站不住脚的”那个女法官说。。“我,我撒诉罢!”就这样拉撤一年多的案子结束了。它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没有人,永远也不要打官司。在养殖路上它成了我想起来有些发堵,也渐渐淡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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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兽医 发表于 2017-6-30 23:56:28

没有,那是宰杀了折的毛重你的鸡是到场杀胴体?

养鸡的老张 发表于 2017-6-30 23:59:52

主要还是形成不了证据链,没有可信服证据

农民王志刚 发表于 2017-7-1 00:05:27

加油!

老安 发表于 2017-7-1 00:11:54

杀胴体折毛重

学痴 发表于 2017-7-1 00:18:42

我养的鸭子过四天就卖了,是不是也棚前过一下磅看看。

吉末蓼蓼 发表于 2017-7-1 00:21:05

高速上的是不准,差多少不知道。按你说的应是装上鸡过的地磅吧,杀完后回皮了吗?是什么季节,打水了吗?差的太多了。在有如果是病鸡或偏小的话杀酮体出肉率低,并不合适。

eric185 发表于 2017-7-1 00:34:13

以后就直接买棚前吧,省心

eric185 发表于 2017-7-1 00:34:16

以后就直接买棚前吧,省心

老安 发表于 2017-7-1 00:36:51

吉末蓼蓼 发表于 2017-7-1 0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高速上的是不准,差多少不知道。按你说的应是装上鸡过的地磅吧,杀完后回皮了吗?是什么季节,打水了吗?差 ...

高速路不准该有多有少。当时,为了验证我私下找昌河车过了三个高速口,只有那个经过买鸡的高速口没显示其余二个很准的。

老安 发表于 2017-7-1 00:52:48

鸡挺不错的,一万多只伤残二,三十个,当时好象深秋没打水,车皮是不变的。

务新 发表于 2017-7-1 01:58:03

衙门口冲南开。。。。。

张智慧 发表于 2017-7-1 06:13:28

以后卖鸡还是棚前过磅吧,打官司拖来拖去不了了之,肯定是吃亏了

心愿 发表于 2017-7-1 07:17:09

心痛!这样的事在我们这个法制著称的社会不罕见,但还是心痛,气愤!

蛋黄网 发表于 2017-7-1 07:27:16

和靠谱的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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