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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养殖野生动物千万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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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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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
发表于 2009-9-6 18: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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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殖野生动物千万要注意      扬州晚报
  【编者按】:每年国家工商、公安、林业等部门都会对野生动物进行查处,养殖户在引种时一定要认真察看场家的各种证件,其中最主要的证件有: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野生动物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如果场家提供不了这些证件,则很可能是非法的养殖场,随时都有可能被查处,从这样的场家引种,则不能说明产品的合法来源,同样也是非法的,也存在随时被查处的可能,提醒广大养殖户一定要慎重考虑,以下是扬州新闻网报道的关于扬州市对全市野生动物的查处报道。
  作者: 向家富
  昨天上午,市农林局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城区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清查,收缴了野鸡、野鸭、青蛙、刺猬、蛇等野生动物共约100公斤,并全部放生。
  在凤凰桥、四季园等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发现了有摊贩在违法销售蛇类。在万福闸等马路市场,不仅有野鸡、野鸭,还有刺猬。执法人员强制收缴时,摊贩竟称,野鸡是从仪征买来的家养野鸡。
  据市农林局野保站站长王学武介绍,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不管是野生的,还是家养的,或者经过驯养繁殖的,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销售。目前,扬州市甚至整个江苏省都没有一家养殖场获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经过专业鉴别,专家表示,这些野鸡肯定不是驯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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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20: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千万要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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