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君畜牧 发表于 2012-11-19 19:18:08

兴论坛尚需多辩论

                  兴论坛尚需多辩论
       何为论坛?论者,讨论、议论、争论也。坛者,居高之平台也,如神坛、法坛、花坛、诗坛、文坛、论坛、艺坛、体坛、球坛等。故,论坛者,发表议论、讨论、争论之高层平台也,两点尤殊之,一为论,一为高台。论尤可知,高亦当重之。然鸡病专业网论坛,即以专业研究鸡病之论坛。既如此,在论坛发帖者应在乎其专业之特点,更为议论争论讨论当先,兼顾玄音高朗之意哉。
       徜徉于论坛之间四余载,悠闲,彷徨,流连忘返,废寝忘食亦有之,不离不弃哉。论坛兴,喜之,论坛落,悲之,论坛闹,平之,论坛静,耀之。然观近日之论坛,似稍有萧条,不觉苦闷。究其缘由,竟为辩论不畅之因。
       辩论,论坛之魂也。辩论之法有三:其一为就事论事,其二就事论人,其三就人论事。就事论人,波及自尊、祸及自身;就人论事,有所指,为阴险,为不真。然就事论事,不及其他,为豁达之人之正解,论坛中兴哉。就一事而论,据理力争、严究之,自明之,观者猛省之,豁然开朗也。岂不快哉?
       故此,争论不能废,辩论犹待兴,举一事而议论之,据辩论而明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矣。
       然辩论之各方务要端正姿态,就事论事,文明交流,莫意气用事,波及感情,殃及无辜。
       望天下之诤友,尽兴辩论之事,正其法,明其事,乐哉,快哉。

巫婆 发表于 2012-11-19 19:28:39

真不愧是孔子故乡才人辈出,今日又长见识了。
支持刘老师倡议。欢迎讨论、拍砖、质疑,抵制恶语伤人、贬低嘲笑等无德行为。

王日田 发表于 2012-11-19 19:48:07

明确观点,据理力争,正确与否,辩过自明。
论坛要论,文明辩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羚羊 发表于 2012-11-19 19:50:18

问心无愧 发表于 2012-11-19 19:55:18

确实是这回事,需要这样

常老师 发表于 2012-11-19 20:28:40

又一个玩穿越的:)

圣贤种蛋购销 发表于 2012-11-19 20:32:05

佐君老师的文章道出了辩论的三种境界。其【就事论事】应是咱论坛提倡的最高辩论之标准。

马连松 发表于 2012-11-19 20:33:00

呵呵,观其帖,知其文。论坛确需多辩论!

佐君畜牧 发表于 2012-11-19 20:34:20

回 5楼(weishanch) 的帖子

weishanch:又一个玩穿越的:) (2012-11-19 20:28)

哈哈,也来个文言体,玩时空穿越的滋味很爽。

甘草-董晓峰 发表于 2012-11-19 20:50:08

回 8楼(佐君畜牧) 的帖子

佐君畜牧:哈哈,也来个文言体,玩时空穿越的滋味很爽。
 (2012-11-19 20:34)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老师也之乎者也。。哈哈

鸡人有天相 发表于 2012-11-19 20:53:52

看君一贴子,胜读十年书、

执着120 发表于 2012-11-19 21:00:02

枯插!穿越了,郭德纲说的

王留英 发表于 2012-11-19 21:05:52

一语中的,要兴旺论坛就要提倡交流,提倡讨论,摒弃人身攻击。

y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12-11-19 21:31:19

法庭辩论,法官镇之,论坛辩论,由谁维持?本应热闹之地,反成清静之所,纠其根本,皆是一乱,上无章程可依,下无规矩可奉,终成不快之地。

赵德峰 发表于 2012-11-19 21:43:29

论坛之论
坛高自有高人在,亦有南郭先生来.防病治病求高招,理念观念陪药跑,如有网友来询问,一片冰心玉壶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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