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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卖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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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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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来自
江苏徐州
发表于 2012-5-11 19: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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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卖鸡保底价4.54一斤,不知别地价格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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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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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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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
发表于 2012-5-11 19: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德州
楼主发财了,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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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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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忠实会员

来自
湖北随州
发表于 2012-5-11 2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随州
价格不高,不知你能否赚个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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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砖加瓦奖常驻居民奖社区居民忠实会员社区明星

来自
山东菏泽
发表于 2012-5-11 20: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菏泽
希望明天晒晒你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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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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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砖加瓦奖勤劳奉献奖优秀会员奖常驻居民奖社区居民社区明星忠实会员

来自
郑州
发表于 2012-5-11 20: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鸡好的话还是有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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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本科生

Rank: 6Rank: 6

社区居民

来自
河南新乡
发表于 2012-5-11 20: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新乡
应该晒晒  大家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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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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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忠实会员

来自
吉林省通化市
发表于 2012-5-11 20: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吉林通化
你辛苦了,明天说说你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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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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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来自
山东省莱芜市
发表于 2012-5-11 21: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莱芜
4.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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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网学院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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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来自
天津
发表于 2012-5-11 21: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
bian123 发表于 2012-02-16 08:29
 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3号)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的要求。为确保兽药GSP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3月1日起,凡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并未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二、2012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对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实施清理,进一步规范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尽快制定本辖区行动方案,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清理和规范行动周期,但截止时间不得超过7月30日。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行动要求,及时组织力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3号)有关规定,责令辖区内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向本辖区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
  四、清理和规范工作应与对兽药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对辖区内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经营企业,各地兽医部门要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重点对制售假劣兽药、超范围经营兽药及未按规定实施兽药GSP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兽药经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五、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兽药GSP实施成效。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我部兽医局,并于8月15日前,将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总结及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我部兽医局,电子版发送至yzc@ivdc.gov.cn。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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