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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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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山东 
发表于 2008-1-11 13: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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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降低畜牧业
                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
                   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精神,促进生猪等畜牧业发展,经研究,现就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减轻畜牧企业负担,各环评咨询、技术评估机构对所有畜禽(包括猪、牛、羊及家禽)养殖、屠宰环节的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应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环评审批过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级环保部门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等规定,切实做好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要认真落实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审批和验收结果公开的制度。要切实提高环评质量,规范环评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环评咨询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没有落实本通知规定收费和其他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本通知自2008年1月2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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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做人,快乐养鸡。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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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山东-潍坊
发表于 2008-1-11 13: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卖鸡还收检疫费,每只鸡.2元,也够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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