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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企业与当英雄 议论的起头: 关心企业界新闻的朋友们都知道,恒大出事了。许家印被抓了。回顾起来,在此之前,也有过一些企业出事一些企业老板被抓,展望今后,覆辙难避——也还会有企业出事企业老板被抓。这本不足为奇,可仍有值得探讨的地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探讨什么呢?不就是为钱吗?当然是。但除了非法搞钱、赖钱不还以外,企业老板的出事并不全都是因为钱驱动的。 笔者以为,利欲熏心的背后往往是是“名欲熏心”的躁动。或者说名欲熏心跟利欲熏心同样可怕,再进一步说,企业老板出事是利欲熏心与名欲熏心的互为因果。这就值得探讨了。不光是许家印,以前出事的一些企业老板也是这样的因果互为。接下来,笔者想就此发点议论,供关心企业界的朋友们参考。在这里,让我们把企业老板一律尊称为企业家,来谈谈:企业家的自律,做企业与当英雄,警惕对企业家的捧杀,企业家与流芳百世。 做企业与当英雄 企业家群体是倍受社会舆论关注的群体。在许多时候,这种关注会呈现要么赞誉追捧要么诋毁诟病的两个极端似的偏颇。值得指出的是,处于这样的舆论偏颇中的企业家会不由自主的为舆论所裹挟,产生逆反心理,以致做出本不该做出的错误决策。这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如果从企业家个人素质的角度看,这或许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可能有个人英雄情结的原因。 记不清是哪位企业家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是企业家做企业要去掉英雄情结,做企业是老老实实的事,不要总想着当英雄。总想着当英雄会把企业带偏,翻车,还会自取其辱。此说言之有理。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历史,企业的涌现如雨后春笋,企业家的盛名也如百花争艳。但是这其中,过早凋零者有之,昙花一现者有之,盛极而衰者有之,功亏一篑者有之,晚节不保者有之;究其原因,自然是复杂多样,然而,当我们往更深一层探究时会察觉到,某些企业家之所以翻车、栽跟头,是与其英雄情结过于浓厚有关联。 从历史的逻辑看,当企业资本与知名度积累到一定程度和一段时间以后,某些企业家潜意识深处会不自觉的逐渐萌动自我膨胀。这种自我膨胀一旦得不到内敛反思和规范制约,大体上就会导致“心有妄思”与“行有妄动”。换句话说,财富的积累或经营的功成名就会使有的人迷失自我,真的相信自己就是那亘古未见的横空出世的大英雄,呈现盛名之下其实难负的张狂之态。这类仁兄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因为搞企业成功了,就以为自己搞什么都行,都不在话下,久而久之,就变得自诩一贯正直一贯正确,以致把自己做过的许多不正直不正确的事体也当成了正直正确。在这样的思维定势驱动下,某些企业家会以当地土皇帝、行业山大王自居,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胆大妄为地触犯红线。这类仁兄的另一个共同点是,为了让自己更加聚焦博睛,更加鹤立鸡群,为了证明自己的本事是搞什么都通吃,其膨胀的触角已经超越了办企业赚钱的界限;要么耐不住寂寞,时不时的炫炒什么“超前理念与概念”,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势;要么对自己本来一知半解或顶多略知一二的事情也要在那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也要在各种场合自不量力的口无遮拦,大放厥词,妄议大局时政,俨然一副挥斥方遒,舍我其谁的姿态。而正是这样的心态、姿态、表态更加助长了某些企业家意识深层的狂妄和冲动,进而催生出更加犯法犯禁的行为。 平心而论,企业家办企业总是有益于有功于时代和社会的,也有不少企业家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社会认同这样的企业家自不待言;同时也要认识到,当代中国企业家的成长发迹是借助于改革开放的大潮的。企业的兴旺是由多重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市场需求牵引的,是日益增长的社会购买力作底衬的,这是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不是某个企业家个人独创的,更不是什么炫炒概念推动了销售和引导了消费。 经营企业自然要以盈利为目的,盈利的最大部分是由企业家在国家政策导向,法律法规,社会的公序良俗等所允许的范围内获取打工者的剩余价值来获得的。稳就业的前提是企业家能获取剩余价值,无此,你肯做慈善? 从更宏观上说,企业的兴盛是在迄今为止历史上最宽松的经营环境中达成的;在有的时段有的地方,这种宽松简直好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这样的经营环境中,企业的兴办和运营是享受着包括投资环境、扶持政策、融资渠道、税费、土地优惠在内的多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才得以实现的;有相当多的企业是组织有序的“众人拾柴火焰高”,而不是企业家赤手空拳的武松打虎或是空手套白狼挣来的。还有的企业是踩着耕地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红线甚至公然跨过红线,以牺牲公共环境为代价,以侵吞国有土地和集体财产为资本来发达起来的。也可以这样表述:四十多年来,企业家群体享有着改革开放的最大的红利,就个人而言,这个群体是最大的改革“食利”者。 资本的属性决定了它必定要获取剩余价值必定要追逐利润,这无需讳言。并且,资本在其原始积累和滚动发展过程中,完全彻底、中规中矩的干干净净恐怕并不十分普遍,这是不言而喻的。而某些表面上冠冕堂皇的“干净”也是经不住推敲的。比如被歪曲鼓吹的“奋斗观”——违反劳动法规的名曰自愿实则绑架的不计薪加班,美其名曰为企业做贡献的取消公休;究其实质,都是让员工为他的企业拼命干活、熬夜干活、通宵干活;以员工透支体力、精力的筋疲力尽、伤残、病残以致猝死来最大限度的榨取打工者剩余价值。更须要批评的是,这类畸形的伪奋斗观竟被包装成衡量员工是否敬业,是否对企业忠诚的所谓“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来对打工者全员“培训”。有的企业还公然以认同什么“996”工作标准作为招聘员工的标准,有的企业竟然宣传什么“企业的事再小也是大,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之类歪理邪说。 周扒皮半夜里学鸡叫还偷偷摸摸呢,这可好,明目张胆的违法犯规。以这样的经营手段赚得钱,再拿出一小部分来做公益搞慈善,还配上种种夸大其词的鼓吹,虚幻不实的光环,以此来沽名钓誉哗众取宠,恐怕并不光彩。 办企业的人英雄情结浓重自然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隐恶扬善,这大概是某些人的天性之一,搞些曲解夸大也在所难免,但企业家用不着刻意地把自己的所有作为都包装成公益善举,资本的扩张盈利是本能属性,做一点点公益也不是良心发现。比如说,一家企业扩建了一座小小的旧货场,硬化了连接货场与自家企业的一条旧土公路,这样做的初心是什么?毫无疑问是为了原料能更顺畅的运进来,产品能更通达的运出去以便更多的盈利。与此同时,原本就走这条旧土路的周边民众也走路更顺畅了,扩建的旧货场周边也兴起了交易、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企业家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客观的一小部分方便了大家,这不是慈善家的善举,不是公益,只是为自家企业。因为即便你出资为自家的目的修路,你还没本事把整条路搞成全封闭只供你一家专用,你也不能据此强迫大家留下“买路钱”。假如企业家以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自居,那就误导了自我。 但凡有理性能自律的企业家都明了,假如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性开端;没有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没有党的不断完善的富民政策;没有和谐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没有国家的强盛和尊严,你纵然有三头六臂也枉然。可悲的是,有个别企业家并没有理清楚、摆正确自己与国家——社会的关系;资本扩张的本能冲动与感性十足的英雄情结掺杂在一起,忘记了自己到底能吃“几碗干饭”;把自己一家一企一行业的局部利益渲染过重,甚至妄图将这种局部私利私欲凌驾于公共秩序与国家根本制度以及国计民生的大局之上;进而做出并不“英雄”的蠢事。 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度和民族都有英雄情结,想当英雄、争当英雄本属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可问题在于,企业家把企业做好做扎实,这本身就是英雄之举,大可不必忘乎所以的包装然后践行自己的“英雄形象”,为此甚至不合时宜不识时务的触犯法律。这不是眼界高超的胆子大贡献大,是因私欲膨胀而栽的跟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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