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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将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等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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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02: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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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孟哲)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相关监管职责,压实责任、严厉整治、常抓不懈。

一是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管理, 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应当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无论冠以“××剂”的名称,均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三年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

三是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 ,对发现养殖者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投入品,依法查处或公布可能有质量安全风险的警示。

《通知》强调,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积极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水产养殖者在相关方面提供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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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08:57:36 来自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终于到水产!记得多年前一位业内人士说过,国家会按照肉鸡—>蛋鸡—>水产这个顺序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领域逐个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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