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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闻1+1 于 2021-1-8 10:27 编辑
2020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成绩已于2021年1月4日公布,考生自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地考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目前,各地正在陆续公布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授予事宜,考试合格的考生可根据报考地公告进行资格认定。
北京考区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农医考公告第26号》,现就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二、往年获证人员的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农医考公告第24号》规定的时间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三、证书领取 (一)领取时间 1.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人员:当月25日前提交申请的,可于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领取证书。 2.申请证书补发人员:可于2021年2月1日起领取证书。 (二)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在必要时仍可采取现场领取方式。 (1)领取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A区取件窗口)。 (2)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领取证书所需证件 1)本人领取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2)委托他人代领取的,需持委托人本人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2.快递送达 办理流程:在“部门服务”项下选择市农业农村局,点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事项,选择网上办理,上传身份证(原件)正背面或通行证(原件)照片后,勾选“快递申请材料”栏,点击提交。待收到取证短信后,需再次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局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证书。 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 咨询电话:010-89150234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
山东考区 2020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证认定成绩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2021〕1号
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6号》精神,现就 2020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0 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 2021年1月4日公布,考生自 1 月 4 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或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 )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授予申请 资格授予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前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或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 ),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并如实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依据申请审核确认后生成证书。 三、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邮寄地址为考生自行填写的证书邮寄地址。 四、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在网上申请的人员,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证书补发申请表扫描件、证书邮寄地址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sd87198607@163.com),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邮寄至申请人填写的邮寄地址。 特此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月6日
广东考区 广东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1年第3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6号),2020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2分。考生从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现就广东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申请授予
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6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主选定考点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2021年2月6日18时申请端口将会自动关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无法办理。
二、资格证书颁发
经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2份到网上资格申请授予时自主选定的考点领取资格证书。
三、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并已经网上申请的,在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2份,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于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到申请地领取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补发的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需调整证书领取时间、方式等,各地将通过适当方式通知考生,请各考生在报考平台如实填写本人地址及手机号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6日
广西考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工作的通知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6号》规定,现就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4日公布,考生自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0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
三、资格申请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写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自主选定证书领取地,生成《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
四、资格证书颁发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按《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公告》(桂农厅公告〔2020〕32号)要求已在网上申请的,经审核合格,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工作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自主选定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
附件:广西考区证书领取咨询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4日
重庆考区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重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6号》,现就2020年重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4日公布,考生自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0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 三、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0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同时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和重庆政务服务网(http://zwykb.cq.gov.cn)“愉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网上资格申请。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中国兽医网和重庆政务服务网。 网上资格集中申请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2021年2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证书 获得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生网上资格申请时自主选定的证书领取地的区县兽医部门,领取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五、资格取消 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的,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不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六、补证审核 在重庆考区申请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本考区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区县兽医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重庆考区办公室电话:023-67632205,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兴东路百业兴大厦1310室)
甘肃考区 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8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6号),现就2020年度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1年1月11日到2021年2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系统同步向省政府政务大厅省农业农村厅窗口提交)。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甘肃省畜牧兽医局统一受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甘肃农业信息网(http://nync.gansu.gov.cn/)进行公示。
三、证书颁发 公示无异议的,甘肃省畜牧兽医局颁发《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获证考生2020年3月15日后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分为自取和免费邮寄两种方式。自取的考生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网上申请时自主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需要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的考生,请正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移动电话),证书邮寄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以考生填报的为准(签收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因信息变更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考生负责。
四、证书补发 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在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7号)已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申请证书补发并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3月15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政府政务大厅省农业农村厅窗口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31-8929895)。
甘肃省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179097
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1年1月7日 来源:执业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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