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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第194、245、246、250号公告等合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为维护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部决定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并对相关管理政策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口相应兽药产品,同时注销相应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应兽药产品可流通至2020年6月30日。
二、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三、2020年1月1日前,我部组织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
四、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2020年1月1日前,我部组织完成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修订工作。
五、2020年7月1日前,完成相应兽药产品“兽药添字”转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变更工作。
六、自2020年7月1日起,原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第220号废止。
农业农村部
2019年7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45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三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列入目录的兽药品种,兽药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印制新的标签和说明书。原标签和说明书,兽药生产企业可继续使用至2020年6月30日,此前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生产的兽药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三批)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
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46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我部已发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现就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仅有促生长用途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等品种质量标准(目录见附件1),注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目录见附件2)。
二、我部已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药物饲料添加剂、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修订工作,现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见附件3),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同时废止。相关兽药生产企业按照修订后的说明书范本自行修改相关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标签内容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内容范围。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产品批准文号由“兽药添字”变为“兽药字”,其他信息不变。
三、我部已完成抗球虫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相关进口兽药品种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修订工作,现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见附件4),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同时废止。相关进口兽药生产企业按照修订后的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印制相关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上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不变。
四、2020年1月15日前,我部统一组织完成相关兽药产品“兽药添字”转“兽药字”批准文号批件变更和发放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质量标准目录
2.注销的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目录
3.金霉素预混剂等15个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
4.拉沙洛西钠预混剂等5个进口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样稿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附件1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质量标准目录.doc
附件2注销的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xls
附件3金霉素预混剂等15个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doc
附件4拉沙洛西钠预混剂等5个进口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样稿.doc
附件1
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质量标准目录
附件2
注销的558个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3个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目录
附件3
金霉素预混剂等15个兽药产品
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
1. 金霉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2. 吉他霉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3.二硝托胺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4. 马度米星铵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5. 盐酸氯苯胍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6. 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7. 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喹噁啉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8. 海南霉素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9. 氯羟吡啶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0. 地克珠利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1. 盐霉素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2. 盐霉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3. 莫能菌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4. 博落回散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5. 山花黄芩提取物散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附件4
拉沙洛西钠预混剂等5个进口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样稿
1. 拉沙洛西钠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2. 甲基盐霉素尼卡巴嗪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3. 甲基盐霉素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4. 尼卡巴嗪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5. 莫能菌素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备注:相关进口兽药产品质量标准略。)
附件2
注销的558个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3个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目录
附件3
金霉素预混剂等15个兽药产品
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
1. 金霉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2. 吉他霉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3.二硝托胺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4. 马度米星铵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5. 盐酸氯苯胍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6. 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7. 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喹噁啉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8. 海南霉素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9. 氯羟吡啶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0. 地克珠利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1. 盐霉素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2. 盐霉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3. 莫能菌素预混剂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4. 博落回散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15. 山花黄芩提取物散质量标准与说明书范本
附件4
拉沙洛西钠预混剂等5个进口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样稿
1. 拉沙洛西钠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2. 甲基盐霉素尼卡巴嗪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3. 甲基盐霉素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4. 尼卡巴嗪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5. 莫能菌素预混剂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备注:相关进口兽药产品质量标准略。)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管理工作,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兽药监管工作需要,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第235号、第560号等规定基础上,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欧盟、美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研究修订了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 yzc2829@sina.com。
附件: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9月2日
附件:
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征求意见稿)
注:
1.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以及本清单之外的药物,在食品动物可食组织及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执行残留限量标准规定。
2. 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本清单发布后,此前发布的193号、235号、560号公告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来源:改变饲界综合整理自农业农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