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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搞养殖建设用地先了解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哥    时间: 2012-10-12 08:05
标题: 搞养殖建设用地先了解政策


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

中广网    10-10


嘉宾: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  刘明松


责任编辑:郑葆华


主持:冯雅


主持人:好,北京时间19点10分,这里是《中国之声》晚间报道,正在为您直播的是《今日论坛》节目。听众朋友,为了保证生猪等禽畜产品的市场供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昨天是联合发出了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安排养殖用地,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及时提供规模化的养殖用地,通力合作,积极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这个通知的发出将会对禽畜养殖的规模化生产带来一些影响和推动,今天我们就邀请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就这一政策的详细情况和听众朋友您交流。听众朋友,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向刘司长提问,也欢迎你发送手机短信告诉我们,编辑字母CF,加上你的留言发送到9500168。下面我们就接进刘司长的电话。喂,你好,刘司长。


刘司长:你好。


主持人:国土资源部门专门就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用地发出这样一个通知,我想多少可能还是有一些出乎我们的意外,这可能也是调控猪肉价格措施的一部分,是这样吗?


刘司长:是这样。


主持人:你能不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在这之前,地方的规模化养殖用地是怎样的一种管理状况,是不是有一些不太适应目前的形势呢?


刘司长:大家知道,去年以来,我国的猪肉价格出现了较大的波动,为了促进牲畜生产,稳定肉价,国家相继出台了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养殖的发展,要养殖,特别是要规模化养殖,就不可避免占用一些土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从保障用地的角度出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积极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有关政策积极支持牲畜养殖的发展,在这以前,规模化养殖用地的管理状态是这个情况,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早在1999年的时候,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就曾经联合下发了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在那个通知里面,就明确了我们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包括养殖业用地的有关政策,你也知道,长期以来,我们传统的养殖方式大都是以散养为主,那个时候即使有规模化的养殖,设施也相对比较简单,我所以在那个时候,在用地上,大都是按农业生产结构用地来进行管理,矛盾并不太突出,即使有少数地方有建筑物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管理或者临时用地的管理,这样的情况不太多,总的来讲,在前段时期,管理的矛盾并不是很突出,按当时的有关政策实行就行了。


主持人:像您刚才所讲,我国养殖业过去似乎都是以散养为主的,大多都是临时性的简易设施,用地矛盾并不是非常突出,而现在随着畜牧业养殖规模在增大,设施也在增多,可能对养殖业用地管理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而且我也注意到这次我们发出的通知是从规划、计划、用地分类管理等多方面,给予禽畜养殖用地是一种更大的保障力度,而且这个政策是面向整个畜禽养殖业,可以说体现用地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前瞻性,即使是没有猪肉价格的问题,我们也有必要出台这样一个政策。


刘司长:也会进一步研究。


主持人:从战略高度有必要来规范这方面的情况。今年以来,牲畜价格上涨是我们特别关注的一个热点,这个规模化养殖也是调控猪肉价格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同时也是各地政府正在积极鼓励。但是在有些地方,特别是那些经济发达的地方,是不是会感到养殖用地比较难呢?


刘司长:你说的对,客观的讲,目前在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用地本来就紧张的地方,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养殖用地难的情况,我们讲难在什么地方?第一,就是根据目前的养殖状况有的提升国土资源部门,认为规模化养殖的政策来把握,管理也到位,现在的养殖发展,规模化养殖在一些生产设施方面标准并不高低,许多的场地都是硬化,用地情况是不是建筑用地,是不是要办农地转用手续,有时候地方感觉很难以把握,这是一条。第二,相关部门的规定,对规模化的养殖用地的取得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说我们养殖用地要上山、上坡,利用荒山、荒坡,养殖有时候有一些排污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有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依法管理,可能要收一些费用,这些方面可能养殖企业和个人感觉到有一些制约。第三个来讲,由于规模化养殖可能带来的污染,有的地方还不太情愿,不是很欢迎,这些原因加在一起,所以有的地方用地比较难。


主持人:你刚才讲这个难,一个是政策难以把握,执行难以到位,我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们有必要出台这样一个通知,改变规模化养殖难的状况,这次国土资源部计划主要是在那些方面做一而工作呢?能不能归类一下这些优惠政策?有什么是以前没有的?


刘司长: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通知,出发点就是解决养殖用地难的角度出发的,积极支持规模化养殖用地,整个政策来讲,我想可以概括五个方面,第一个,我们通知要求地方将规模化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的规划,统筹规划。第二个,就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物资政策,通知规定受到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办的养殖厂都是按照农用地管理,其他的企业和个人新办和联办的规划化养殖用地,生产设施和隔离带这种用地按农用地管理,附属设施这一块占的农用地并不多,大致占到整个养殖场用地的8%到10%,实际上算起来,大部分用地都是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手续,我觉得我们在第二个方面的支持。第三个,就是要求践行国土资源部门的养殖项目确立以后,要积极的帮助养殖者选址,落实用地的位置,做好服务。第四个,就是养殖的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我们按照法的规定,谁占用谁补充,但是有的地方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通过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来予以补充,来体现政府对养殖业的支持。第五个,我们同时规定不能以新农村建设或者是审视环境为由禁止或者限制规模化养殖,确实因建设需要占用现有养殖用地的应该按要求重新落实养殖用地,从这些措施方面来进一步的保证规模化养殖的发展。


主持人:手机尾号2251的听众说,办养殖场用地是不是可以简化程序?如果说最简单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刘司长:总的讲,办理养殖程序比较简单的,我前面说到的,首先一个程序要定,我们的养殖项目要经过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在这种情况之下,前面说到农村经济组织,这样的新办养殖用地,还有包括其他企业的生产设施用地是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就行了。同时签定一个保证书,保证你在不养的时候,恢复成原状,我们讲这种管理是相对比较简化,手续比较简单。


主持人:听众朋友,现在是北京时间19点20分,这里是正在您直播的《中国之声》晚间报道《今日论坛》节目,为了保证生猪等畜禽产品的市场供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昨天联合发出了一个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通知,今天我们就邀请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先生,就这个政策的详细情况和我们进行交流,如果听众朋友,您有什么样的问题想向刘司长提问,您可以发送手机短信告诉我们,英文字母CF,加上你的留言发送到9500168。在一段广告之后,继续我们的节目。


主持人:好,北京时间19点21分,这里是《中国之声》:《今日论坛》节目,在今天节目当中,我们邀请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先生,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昨天联合发出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政策通知,就这个政策的详细情况和听众朋友您在交流,如果你有什么样的问题想向刘司长提问,你可以发送手机短信告诉我们,英文字母CF,加上你的留言发送到9500168。刘司长,继续我们的节目,好吗?


刘司长:好。


主持人:我注意到通知当中也一条规定是说在当前这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没有修编的情况下,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我想请您给我们解释一下这是处于怎样的考虑?


刘司长:应当说现行的土地利用整体规模是十多年前编制的,96年编制,在这么多年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这么多年没有进行太多的修编和调整,如实的讲,现在有些地方,有些不适应规划,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并且当初规划制定的时候,刚才说到整个养殖业以散养为主,在当时的情况下,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考虑并不太多,这种状况,今天我们要面临着规模化养殖的用地,同样也面临着规划矛盾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我想我们两个部委下发的文件研究政策的时候,从积极支持规模化养殖,怎么办?我们提出(一事一议)的考虑,我要提醒大家,这种养殖用地一事一议必须把握几个方面,一个是养殖用地必须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尽管第一是一事一议,必须要考虑规划的要求,在用地选址、布局上,还有地区与大的土地利用的方向、布局相协调,在用地上必须经过充分的认证,合理的选址,节约利用土地,我们也特别鼓励利用荒废地或者荒山、荒坡等来进行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来为用地提供保障。


主持人:现在很多朋友发来短信在提问题,手机尾号8437的听众说,关键是要依法落实政策,避免上面一个政策,下面一个对策,确实我们也感觉到,国土资源部门能够出台这样的措施,支持生猪等畜禽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肯定是一件好事,但是如何将这些好政策真正的起到一种预期的作用,尤其是防止他走偏,可能有些人会担心,这些地方先用来养殖生猪,然后再绕开这个严格的用地制度去搞一些房地产开发或者是其他的工业用途?


刘司长:这也是我们担心的问题,任何一项土地管理政策制定的好,关键还是在于落实好,作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这方面政策的监督、落实,作为规模化养殖用地来讲,一方面要积极支持规模化养殖用地,另外我们还要有序的管理土地,维护整个管理土地的持续,在这方面,也强调几点,第一个,就是规模化的养殖用地要科学的选址,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特别是不能占用基本农田搞规模化养殖,这个要非常明确。第二个,规模化养殖要标准化,养殖企业也要标准化,用地上要节约节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来控制用地规模。第三个,不论改变养殖用地的用途,要切实防止借建规模化养殖之际圈占土地进行其他的建设,我想这几条也是需要特别引起高度重视,防止政策实行中的偏差。


主持人:手机尾号6914的听众说,我在承包田,能不能搞小规模养殖呢?


刘司长:那不行,如果承包田是基本农田是不能养殖,如果是一般的耕地,尽量不要在这个地方养殖,有关部门,畜牧部门、土地部门会给你选择山上,结合养殖特点上山、上坡,这样养殖企业也适合它的生产需要,节约了耕地。


主持人:有没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呢?比方说我确实有困难,我需要占用一定的耕地,是不是我在现在的养殖之后,如果以后不养殖了,我再把土地又重新回来做耕地,这样可不可以呢?


刘司长:首先大家还是回到规划上来,如果又要养殖,畜牧部门又不同意养,又是一般的耕地,在这种情况下要规划,要通过规划方面是不是符合大家规划的要求,具体的养殖用地要论证,要通过有关专家认证,我们还可以考虑它的发展,建完以后它是耕地,我们要签定复耕保证书。不养了恢复成耕地。


主持人:手机尾号2785的听众说,我是西安户县的一个养猪厂,我养了50头母猪,占地5亩,今年由于猪群扩大,本来地不够用,他说不知道如何扩建,要通过那些途径来办理手续?


刘司长:刚才我提到,在用地上,如果一个企业要争取用地,首先在养殖扩建这个项目上要到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去申请。第二步,要到乡土管所、县主管部门积极的去提供有关资料申请,他们帮助你去选址,帮助你去认证。


主持人:手机尾号4104的听众说,能不能告诉我国土资源部相关的电话?以便我详细咨询?


刘司长:你可以在国土资源部的网站上去查询一下。


主持人:我刚才听刘司长的介绍,能够了解到,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不等于是用地乱来,也不能造成土地粗放的浪费,更不能够借规划化养殖名义乱占耕地,搞其他的非农建设项目,更不允许占用基本的农田搞规模化养殖,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非常感谢刘司长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您。主持人冯雅代表责任编辑郑葆华感谢你的收听。


来源:中国之声    责编:雨亭      



再看看21010年惠农政策!!http://user.qzone.qq.com/439221799/blog/1292347216
作者: nihao123    时间: 2012-10-12 08:22
      
作者: 小哥    时间: 2012-10-12 08:32
国土局来人看这个政策就不在搅和你 其实他们比咱们更了解用地政策
作者: 雷雨浪子    时间: 2012-10-12 09:00
一点用处也没有,我们这根本不给办养殖证。
作者: 小哥    时间: 2012-10-12 09:11
不找他们照样办营业执照呀 他们是卡要!!
作者: 强子养殖    时间: 2012-10-12 09:26
我的鸡场也没养殖证。
作者: ws_caidao    时间: 2012-10-12 09:27
标题: 回 3楼(雷雨浪子) 的帖子
雷雨浪子:一点用处也没有,我们这根本不给办养殖证。 (2012-10-12 09:00)
是不是特种养殖才有个一证?
作者: 养殖事业部    时间: 2012-10-1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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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哥    时间: 2012-10-12 10:36
养殖业政府不喜欢的 免税   政府财政没有收入
作者: 秦智亮    时间: 2012-10-12 19:00
标题: 回 8楼(小哥) 的帖子
小哥:养殖业政府不喜欢的 免税   政府财政没有收入   (2012-10-12 10:36)
那就让政府领导下的百姓们吃天价肉,天价蛋,,,,,天价蔬菜,,,

咱们自己养殖点够吃就行了,哈哈哈
作者: 有太阳的夜    时间: 2012-10-12 19:09
标题: 回 7楼(养殖事业部) 的帖子
养殖事业部:不缴税,还要享受政府补贴,批地很难! (2012-10-12 10:30)
你那真好 我们这不管是养鸡的还是养猪的 哪家都得拿个万八千的
作者: 灿烂星空    时间: 2012-10-13 01:01
强心针啊!有的地区因为土地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养殖户的发展进度!
作者: 养殖事业部    时间: 2012-10-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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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太阳的夜    时间: 2012-10-13 16:32
标题: 回 12楼(养殖事业部) 的帖子
养殖事业部:有机会的话到你们那里考察一下,希望能帮着找块地! (2012-10-13 15:40)
欢迎 欢迎 地的问题就免了吧我们这良田都快被卖没了
作者: 养殖事业部    时间: 2012-10-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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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兽医1    时间: 2012-10-23 20:44
政策就是政策,让人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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