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红旗】勋章的规则 的改动
流动红旗勋章颁布以来,对提高论坛会员的参与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发现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个别会员为进入每月发帖排行榜而大量发布含金量不高的回复贴。违背了流动红旗奖章颁发的初衷。现决定对流动红旗勋章的产生附加一条新规则:即入选流动红旗勋章[注:只限排行榜前15位网友]的网友一个自然月内发表的主题帖数量不低于15篇(其中不包括商业信息发布区、心情驿站、速览天下、行业杂谈、软件应用)。
此新规于本月开始执行。
只在精,不在多,让流动红旗勋章发挥更大的作用!
感谢各位网友对鸡病专业网的支持和理解!
强烈支持!总版主太英明了!真是一代网坛明君啊! 引用第1楼小伙伴于2010-06-05 18:21发表的:
强烈支持!总版主太英明了!真是一代网坛明君啊!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我刚成为会元!是不是在说我? 支持,大力支持!!! :P:P引用第4楼兵王一代于2010-06-05 19:09发表的:
支持,大力支持!!!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支持,强烈支持! 这办法好。 呵呵;办法随好但你有政策下面就有对策呀;恐怕不能达到效果。 加油了,俺也想要红旗~:lol:lol 即然有规定!那就照办了:lol 引用第1楼小伙伴于2010-06-05 18:21发表的 :
强烈支持!总版主太英明了!真是一代网坛明君啊!
引用第8楼野鹤闲云于2010-06-05 20:08发表的:
呵呵;办法随好但你有政策下面就有对策呀;恐怕不能达到效果。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支持,大力支持!!! 引用第13楼ndyzlwx于2010-06-05 21:03发表的 :
支持,大力支持!!!
哈哈哈、、、顶: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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