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兽医
发表于 2010-3-18 15:58:21
既然是误会说明白就没事了,但楼主也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遇事要沉住气,可以及时与管理员沟通,在贴中自问自答及说什么贪污你鸡蛋的话说的也有些不合适。
千寻一梦
发表于 2010-3-18 19:29:01
我们都应该遵守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的呵呵!
梦幻★水晶
发表于 2010-6-3 22:35:39
引用第2楼feifei于2010-03-17 22:00发表的:
楼主的行为很让人费解:L:L:L你在用户名正常的情况下重复多次注册已经严重扰乱了论坛秩序:L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