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祥如意1 发表于 2026-7-16 01:53:08

人犯王法身无主

   记忆停留在八几年,我记得每次全校上完早操,就有担任主任的老师上台讲话,其中一个高个子戴着眼镜的李老师常说的一句话是,人犯王法身无主,就是教育我们要遵守纪律,不要做出格的事。
    那时候我能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也理解他的良苦用心,后来有一次我去县城,偶然遇到一次公审大会,街上看热闹的特别多,一辆解放大卡车拉着几个戴着手铐脚镣的人,每人胸前还挂着个大牌子,写着xxx流氓罪,伤害罪,后面站着几个荷枪实弹的军人,其中一个带着手铐的中年男人人频频对着路人作揖,嘴里不停地说,我先走一步了,我先走一步了,大卡车鸣着喇叭抛开众人,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1342657694 发表于 2026-7-16 14:26:55

那时候“流氓罪”是要枪毙的,现在社会发展了,国家修改了法律,很少执行死刑的了

笑对人生888 发表于 2026-7-16 14:54:58

1342657694 发表于 2026-07-16 14:26
那时候“流氓罪”是要枪毙的,现在社会发展了,国家修改了法律,很少执行死刑的了

以前婚前非法同居不行,现在是只要不违背妇女意志就行,也就是说只要女的乐意就行。以前私生子不能继承遗产,现在不管私生子还是亲生的都有同等的权利。

常老师 发表于 2026-7-17 16:40:25

那时候判死刑很简单!现在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取消死刑,我们国家也很少判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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