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品店取名“警茶”?当地回应:和警方无关!已拆除
5月12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广州市增城区街头一家即将开业的饮品店取名“警茶”,其店铺玻璃上还张贴着疑似身穿警察服装的卡通人物图案。取名“警茶”的合理性引发质疑。(视频截图)
记者联系店铺注册地所属的广州市荔城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该店铺属于私人所有,和警方没有关系。
5月13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月12日晚,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相关情况后派人前往现场核查,发现确实存在店铺挂着“警茶”招牌等情况。“我们和经营者沟通了一下,经营者也向我们反馈会整改,昨晚他已经把招牌、图标等遮挡起来了。”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13日上午,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复查,发现店铺的“警茶”招牌已拆除,疑似为警察形象的卡通图标也已撤下。
针对此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告诉记者,《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他介绍,因此,如果相关店名、装饰装修足以让消费者或者他人产生与公安机关存在关联或特定联系,则有可能涉嫌违反了上述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核实后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四川日报
编辑:陈旭 |审校:田原 |审核: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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