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开展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整治任务)
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等行为。以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检查经营门店和库房、养殖场兽药库房,随机抽查陈列或存储的兽药产品,重点核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发现以下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一是以中药材为主要成分、标示为饲料原料或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凡标注了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二是未标注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未标注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依法查封扣押,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发现含有兽药(药物)成分的,按假兽药处理;三是标明的适应症(作用用途、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标注兽药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标准不符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四是不标明有效成分的,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依法按劣兽药处理;五是标注的用法用量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不标明或者更改休药期的,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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