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台办法支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6月16日消息,为规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支持建设冷链物流等设施项目。根据《办法》,专项主要用于以下方向项目建设:
第一,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
第二,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第三,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同时,《办法》明确,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均为一次性安排,其他专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本专项不再重复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贸规〔202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6月7日
附件:
《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发改委
中国冷链,世界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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