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之年 发表于 2020-11-10 18:53:37

农村宅基地开始收费

河南新政,农村住宅面积超过167平按阶梯计费!
城市房产税千呼万唤没出来,农村版的房地产税倒是先出来了。这是不是先拿农村试点,然后再全国各地推广。最后再征收城市楼房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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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之年 发表于 2020-11-10 1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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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8 发表于 2020-11-10 19:00:46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土地。不过这个金额有点儿少哇。

我是老赵 发表于 2020-11-10 19:32:11

农民的压力大呀。

剪刀客 发表于 2020-11-10 20:12:07

收紧政策的节奏

海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0-11-10 20:51:46

进一步剥削农民。

可兽医 发表于 2020-11-10 22:36:47

宅基地新政规定,允许城里的子女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证,这是一个伟大的进步。相比原先没的产权花1400买个保障我觉得值,况且是六百多平米的面积。我在农村住,也有宅基地,我支持这个政策。

晨雪鸣 发表于 2020-11-11 00:19:50

想钱想疯了!

008477 发表于 2020-11-14 19:01:36

针对的是一户多宅、超占面积(300平或以上),超占缴费转正,类似房地产税,不过不要过早下结论,关键是看收回的地干什么,拿到的钱干什么,如果是为了村庄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退出补偿,那也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自2015年国土资源部启动宅基地改革试点,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宅基地闲置问题,引导落户城市的农民和过度占用宅基地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以来,多地均在国家授权下探索了各自的解决方案。如湖北宜城依据宅基地使用对象的身份及宅基地利用现状,对超占部分按照时段、面积、区域等标准收取有偿使用费;云南大理对利用宅基地上住房从事客栈餐饮等经营活动的由集体按使用面积收取土地收益金;江西余江、安徽金寨对退出宅基地或放弃建房进城购房的农户实行购房补贴;宁夏平罗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以地养老”模式,允许农村老人自愿将宅基地、房屋、承包经营权退回集体,置换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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