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鸡光照管理
光照:育雏3天前光照维持23h,光照强度不低于3W/平方米(白炽灯),3天后强度将至2W/平方米以下;光照时长根据雏鸡增重情况每周递减2~3h。育成光照时长最好保持恒定,不能渐长,产蛋期光照时间不能变短,光照强度不能降低。
育成期最长光照时间最好不超过12h,强度不超过2W/平方米,不低于1W/平方米(白炽灯),产蛋期光照时长不超过16.5h,强度不低于育成期光照强度的1.5倍。
转笼期间(1~2天),可适当延长光照时间至20h,夏季热应激、产蛋期鸡群、产蛋疲劳症时可以午夜加光补饲0.5~1h。
育成后期递减式光照可推迟开产,获得更大的蛋重及长的产蛋周期,递增式光照可提前开产,蛋重小,总产蛋数可能会减少。
开放式鸡舍人工补充光照时,必须两头补光,以确保准确的光照时长。
当鸡群平均体重达到目标体重时(海兰褐1480g,京红一号1510g,农大黑鸡1400g)才能给光刺激。光刺激开始时加光速度应根据鸡群表现进行,双黄蛋、软皮蛋过多意味加光过急,下步加光速度应降低,均勻度差的鸡群加光速度应慢些或间断性加光,如加至14h停顿一周,15h停顿一周,加至15.5小时后停止,待鸡群产蛋量不再增加后再进行最后0.5h光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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