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精神 发表于 2019-4-25 10:16:05

农业农村部取消25项证明事项 涉畜牧兽医证明8项


农业农村部公告16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将决定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另行修改。
  其中,《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中涉及畜牧兽医的有5项,分别是:
《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中涉及畜牧兽医的有3项,分别是:来源:农业农村部

又一村 发表于 2019-4-25 21:24:02

谢谢分享

探索1979 发表于 2019-4-27 15:53:54

这些政策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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