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mo 发表于 2017-12-24 15:41:11

一只猪在派出所的故事(经典好文)

猪事1.0版

派出所院子里跑进来一只小猪,把民警种的菜给吃了,所长让人把小猪抓住先关起来,再找猪的主人,把吃了的菜给赔了,可找了两天没找着。所长怕小猪饿死,主人找来不好说,就让喂起来了!半年多过去了,眼看就到年底了,猪长了200多斤还没见人来认领,所里研究决定杀了分给大家过年!猪刚杀好正准备分肉,派出所旁边一老头来到院子对所长说:“你看我家的猪犯了错,你抓也抓了,关也关了,判也判了,而且执行的是死刑,现在你们总得让我来收个全尸了吧?”全所晕倒!

点评:螳螂扑蝉,黄雀在后。高手在民间!



猪事2.0版

正好派出所指导员回来了,了解情况后对大爷说: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认领尸体必须是直系亲属或法定代理人,还需要做DNA鉴定,来给大爷抽个血,去跟[猪头]猪做个亲子鉴定……大爷直接晕倒!

点评: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人算不如天算!



猪事3.0版

大爷远在省城做律师的孙子听说了此事后表示不服,让大爷拿着买猪仔时的收据,并动员邻居做证证明大爷是猪仔的直接监护人,遂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要求派出所对猪进行了冷藏处理,以便日后调查取证。

猪肉没吃成,还成了被告,所里上下都表示很郁闷。

点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关键时刻要靠外援!



猪事4.0版

刚好指导员去市局汇报工作,跟局长吃饭聊到此事,回来开庭时派出所根据局长指示,表示猪可以归还,但是由于监护人监护不力,使被监护人(猪)对政府机关和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且政府代为管教期间付出了诸多成本。故请求法院判决直接监护人(大爷)支付各种费用及罚款共计2万元把猪肉拉回。

点评:出来混,早晚都会还的,该来的都会来的。



猪事5.0版

大爷回家火急攻心,一病不起,跟老伴说这事不解决好就一死了之。大奶奶很无奈,给在首都做媒体的孙女打电话说叫回来见爷爷最后一面。孙女接到电话马上在微博上发个一个帖子《地方政府以势欺凌耄耋老农,死去的猪到底该何去何从?》 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并被多家媒体装载报道。谁都没想到这件小事还能引起轩然大波。无奈,省厅领导直接开电话会议问责当地市县领导,并表示自己会亲自下去调查情况,给社会和媒体一个交代。

点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舆论决定话语权。



猪事6.0版

当地政府立即组织专门小组由县委和公安直接领导带队慰问大爷,由县财政直接拨款归还大爷2万元罚款,另外给大爷5000元慰问金,归还已经冷冻了半年的猪。

点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和为贵。



猪事7.0版

次日,省厅领导为了社会主义和谐,在众多媒体的簇拥下来到大爷家慰问,大爷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大的领导,安排儿媳妇把猪肉全部炖掉请领导和媒体朋友一起吃午饭,第二天多家媒体再次报道省厅领导端起土碗在大爷泥巴院子与基层人民群众融为一体的新闻……

点评:冤家宜解不宜结,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老孙 发表于 2017-12-24 17:45:39

现代版《xx现形记》

剪刀客 发表于 2017-12-24 18:06:30

媒体话语权不容小觑,维稳高于一切。

千寻一梦 发表于 2017-12-24 18:31:41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张智慧 发表于 2017-12-24 18:34:31

厉害,这故事很棒

隆康生态土鸡 发表于 2017-12-24 20:52:40

厉害了我的国

学痴 发表于 2017-12-24 23:46:27

小故事,大智慧。

1342657694 发表于 2017-12-25 05:44:39

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国家利益,浪费纳税人的钱,希望仅仅是个故事

我是老赵 发表于 2017-12-25 09:06:31

可能还真有这种现象。

与共舞 发表于 2017-12-25 12:57:26

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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