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 发表于 2009-5-10 13:12:53

论坛对回帖字数进行限制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帖子质量,经论坛用户建议,我们对回帖采用了字数限制,低于6个汉字的回复将提示内容太短,要求重新发布。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论坛帖子质量,请大家给予支持!

鸡病专业网
2009年5月10日

鲲鹏禽业 发表于 2009-5-10 13:17:40

技术论坛区有俺一篇文章,你去看看可能给整理整理。有点乱。(我为论坛添块砖)这篇。

adm 发表于 2009-5-10 13:31:17

引用第1楼小鸡倌于2009-05-10 13:17发表的 :
技术论坛区有俺一篇文章,你去看看可能给整理整理。有点乱。(我为论坛添块砖)这篇。


谢谢你,已经整理完毕。谢谢你打出来给大家分享!

生态土鸡养殖 发表于 2009-5-10 13:31:50

坚决支持,顶

三黄肉鸡 发表于 2009-5-10 13:35:31

质和量兼得,坚决支持!

dy小董 发表于 2009-5-10 13:37:50

引用第4楼三黄肉鸡于2009-05-10 13:35发表的:
质和量兼得,坚决支持!

房兴旺 发表于 2009-5-10 13:44:48

引用第4楼三黄肉鸡于2009-05-10 13:35发表的:
质和量兼得,坚决支持!

诸城大成 发表于 2009-5-10 13:54:32

对   版主做的对支持一个

灿烂星空 发表于 2009-5-10 13:54:35

不求尽善尽美但求字字千金!

牧鱼郎 发表于 2009-5-10 13:55:32

呵呵就是应该这样子 ,有质量才好 !

问心无愧 发表于 2009-5-10 14:10:00

试了试,就是不行

鸡祥民丰 发表于 2009-5-10 14:12:07

愿鸡病专业网越办越红火,

菌沙斯 发表于 2009-5-10 14:15:49

愿鸡病专业网越办越红火

高东阳 发表于 2009-5-10 14:30:58

哈哈....果然不能低于6个字.顶 !!!

梧桐雨 发表于 2009-5-10 14:47:32

支持
希望论坛越办越好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论坛对回帖字数进行限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