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波 发表于 2017-8-21 11:40:17

随便 “泄鸡粪”-小心被行拘!

相关新闻:未经处理露天存放猪排泄物龙口男子被行拘10天2017年8月10日,龙口市公安局、龙口市环保局联合在龙口市东莱街道宫家疃村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赵某某在经营的养猪场外,利用两个未进行任何防渗处理的贮存池,露天存放猪排泄物。经对贮存池现场取样检测,发现已经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了污染,龙口市环保局遂将该案移交龙口市公安局处理。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将继续采取高压态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银生 发表于 2017-8-21 14:47:50

厉害了,我的国。

学痴 发表于 2017-8-21 15:26:50

以后农民在地里屙的时候别忘了铺上塑料袋防渗,不然要被环保执法去坐牢,屙自己裤子里行,屙地里不行,污染啊!

寒冬风雨 发表于 2017-8-21 16:46:48

无语了。

张智慧 发表于 2017-8-21 17:11:52

我滴天哪,以前家家户户都挖个粪坑,盛垃圾做上地的肥料,这样算起来N年前8亿农民都犯法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罪犯们,哪里跑?:lol

剪刀客 发表于 2017-8-21 18:33:34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空气净化设备 发表于 2017-8-22 13:46:03

讲法制是对的。但是这种运动式的法制有失公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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