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 发表于 2016-9-14 09:51:21

强拆的硬伤怎么来扛?——一个规模化场遭强拆带来的深思考!

其实,对于养殖人来说,无论强拆带来的损失是几万、十几万、几十万或者上百万,给养殖场主带来的



伤。

无论散户,还是靠打拼干出来的规模化场,都是投入了全部家当,一旦遭遇强拆,所带来的硬伤



喻。

但,如今,环保大旗下,这样的事情分分钟就可能在养殖场主身上上演。出于对政府行为的敬畏,养殖场主也会积极配合。但,一旦遇上拆你没商量,拆了也白拆这种强拆行为,和要命



样。

事件:商丘永城市嘉农养殖场遭遇分分钟强拆,补偿分文未有!

基本资料和基本情况如下:

商丘永城市嘉农养殖场
地点:河南省商丘永城市茴村镇邓庄村
资质:
1、土地经土地局、国土资源局审批合格,租赁年限20年,2009年——2029年
2、2009年6月20日开建,边建边投入使用;2010年6月基本建成,投入使用。

养殖规模:
1、1万平方,9000平方养殖+1000住宅
2、肉鸡养殖,一批10万,一年4批——5批
2013年——2015年,新农村改造
2015改养“散养土鸡”
2015年,有人举报,环保局来人调查,说帮忙协商迁移。
2016年7月30日下达取缔通知
2016年8月2日铲车直接拆除鸡舍2/3,乡政府拆除,派出所、环保局协助


拆除理由:没有环保设施

强拆现场
强拆现场
对于此强拆,你有什么看法和挽回损失的建议,请积极参与讨论。

张世刚 发表于 2016-9-14 10:11:29

这和強盗没区别,拼了

鲁牧绿壳蛋鸡 发表于 2016-9-14 10:18:43

土地是国家所有。土地所有人,有权利决定使用土地者的去留。法理上,绝对站得住脚。:L

孟改革 发表于 2016-9-14 10:22:08

国家想给谁按个罪名是很简单的事,在中国,上访维权的事多了。

苦槐花 发表于 2016-9-14 10:25:44

本帖最后由 苦槐花 于 2016-9-14 12:12 编辑

地方政府的滥用职权
对中央的法规
实行断章取义的做法
不顾养殖人的死活
太可耻!!!

奇点 发表于 2016-9-14 10:31:57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作风,

永远在乎 发表于 2016-9-14 10:34:16

武断的政府,有理无处说呀,真的悲哀,和《污官》相比,小巫见大巫了……

鲁牧绿壳蛋鸡 发表于 2016-9-14 10:45:05

看见图片上的楼房了吗。这个养鸡场灾难的根源,是地段太好了。相信出不了2年,养鸡场的地方就会盖起楼房了。几年前,附近村也有个养鸡场被要求搬迁了,现在那个地方是什么样子,楼房!!!每平方米2千多元,30多万一套。这些楼房合法吗?不合法,没有产权的。为什么同样不合法的楼房,一栋栋存在着,而不允许一个小小的养鸡场呢?这里省略一万点。。。。。。。。。。。。。。

金鸡引凤 发表于 2016-9-14 11:01:51

诉讼法律援助,別的没用

970460433 发表于 2016-9-14 11:07:22

看图片,这应该是开发商看中的路段,各种理由,地方政策,谋利。
强制或自愿来增加养殖户的损失,有种被迫叫自愿。

河北蔚县王贵 发表于 2016-9-14 12:03:34

黑,真黑!

海边 发表于 2016-9-14 12:13:46

这很伤人的,也是我最担心的事情,我的鸡场离市政府只有5公里。在此也提醒刚建棚的同行最好把手续拿全不要拿全部身家一拼到底,疫情行情能把握,党的脾气摸不透啊。

双木成林 发表于 2016-9-14 13:19:28

沒办法,这就是中囯的"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眼镜哥 发表于 2016-9-14 19:16:43

虽然咱的命不值钱,但是能换个值钱的命

肉鸡航行 发表于 2016-9-14 20:00:10

既然审批合格,租赁年限又没到期,凭什么要强拆?因某种原因必须拆除,也得按价值给予补尝啊。强拆,又不给补尝,起诉!上诉,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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