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会来了
发表于 2015-2-9 20:05:20
四十已过
发表于 2015-2-9 21:32:45
另一说法是,眼能看见酒色,口能尝到酒味,鼻子也能闻到酒香,为了安慰耳朵,只好碰下酒杯,让耳朵听下喝酒声:lol
正方形
发表于 2015-2-9 21:47:33
四十已过 发表于 2015-2-9 21:32
另一说法是,眼能看见酒色,口能尝到酒味,鼻子也能闻到酒香,为了安慰耳朵,只好碰下酒杯,让耳朵听下喝酒 ...
还是这种说法比较靠谱。
abc123
发表于 2015-2-10 06:24:31
楼主属山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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