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终于扬名天下
我爸叫李刚,使我们市无人不知,自己锯腿让我们县无人不晓,这次踹烈士墓碑让我们村名扬天下。这个烈士幕离我的鸡舍直线距离不超过三百米,可我同大家一样在网上才知道的,看着大家一边倒的骂,心里五味杂陈,这个孩子的确做的太离谱,对于这个孩子虽然认识但是毕竟不了解,可他家大人还是颇为熟悉的,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庄稼人,今天把孩子抓走时一家人都傻了,挺可怜的。是不是网友们口下留情?毕竟是个孩子,孩子难免犯错,对吗?再说以前已经有人破坏了一块(清明节那会,如果不出这个事件估计没人去修)孩子受了那块残碑启发也未可知。当然这是我个人看法,因为距离事件太近和大家看法不同吧,不过看着我们村那些闲的蛋疼的长舌妇三三两两去墓地参观难免感慨一下。 出能人的地方啊!:o :o :o 你说的问题很值得同情,但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果汪精卫当初外表很坏,会有那么多知名人士跟他当汉奸吗?所以,一个人的定论不在于他做了多少好事和坏事,而在于他做了许多人不敢做的好事和坏事。你说对吗? 权当是那只被杀的鸡来儆猴了。 孩子做错事同样要承担后果!难道大人跳崖能摔死孩子跳崖就摔不死?楼主的同情心施的不是地方啊!回 2楼(乔帮主) 的帖子
乔帮主:你说的问题很值得同情,但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果汪精卫当初外表很坏,会有那么多知名人士跟他当汉奸吗?所以,一个人的定论不在于他做了多少好事和坏事,而在于他做了许多人不敢做的好事和坏事。你说对吗? (2014-06-13 08:20)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臭味相投吧,关键是信念。 无论是有仇还是有恨,都有个说理的地方,干这样的傻事岂不是傻愣的很吗;P ;P ;P 家教和教育双重失败 要说是个孩子,关键是多大的孩子,如果是不到法定年龄,是不会有多大问题的。如果是在法定年龄内,可就难说了。 网上的照片上看那墓碑本来没有破损,那孩子硬给踢倒了。不过我觉得被抓走有些处罚过度了,适当的批评教育和赔偿就可以了 其实那墓碑就是个摆设,人造大理石的,总造价不超一万,报了六万,我去,贪腐无处不在。这次里面倒是干净了,几个局级干部拔草扫地,嘿嘿。
内容来自[手机版] 干部想出名,正好没借口,刚好逮住机会,没错都能找点小错,小错搞大,大错可以搞的更大,于是 如果以前有破损,孩子这样做还是有情可原的。烈士烈士烈士,也希望我们安稳的生活,抓走有些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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