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养殖的用药注意事项
肉鸡养殖的用药注意事项目前,我国商品肉鸡养殖仍以中小规模为主,由于商品肉鸡生长速度快,养殖过程中温度、湿度、有害气体等生长环境控制不好,导致肉鸡易发病。有的养殖户由于滥用保健药、治疗药,致使成品鸡出现药残现象,降低了肉鸡品质,失去了市场竞争力,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
商品肉鸡养殖过程中,要为肉鸡创造一个适宜的生长环境,提高鸡群健康指数,同时建立合理的免疫程序和消毒制度,尽量减少因病用药,使用药物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严禁使用所有激素及有激素类作用的药物;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如氯霉素、痢特灵。禁止使用性激素类、氯丙嗪、甲硝唑等作为促生长药;
宰前7天停用一切药物,所用饲料必须不含任何药物;
宰前14天禁止用青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等药物;
宰前14~7天,根据病情可用选用强力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泰乐菌素、氟哌酸等药物;
25~30日龄内肉鸡可用如下磺胺药物(30日龄后禁用):复方敌菌净、复方新诺明。预防球虫病可选用球痢灵、球杀死、百球清等。
对于临近出栏零散发病的肉鸡,可进行淘汰,如用药物治疗,治疗后不要再混入鸡群,要单独饲养,休药期后再出售。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氟哌酸 肉鸡不能用的 管理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谢谢楼主分享 肉里出现药残,放在锅内作熟了,药是不是就分解失效了,药还会对身体造 成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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