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养鸡的朋友都能“常回家看看”吗?
http://news.qq.com/a/20130701/006601.htm?qq=0&ADUIN=1905718529&ADSESSION=1372640173&ADTAG=CLIENT.QQ.5083_.0&ADPUBNO=26169我们养鸡的朋友都能“常回家看看”吗?
这个法立得好,让大家都给自己的儿女立个榜样! 立法是好,但是很难落实
回 1楼(禽药鸡药专卖) 的帖子
禽药鸡药专卖:立法是好,但是很难落实 (2013-07-01 10:43):):)难道善待自己的亲生父母能有这么难?还需法律来制约吗?我们把自己的孩子视为生命,我们吃苦受累的去培养他们、抚育他们,我们又在图什么呢?;P;P
回 2楼(天骄伊人) 的帖子
天骄伊人::):)难道善待亲自父母能有这么难?还需法律来制约吗?;P;P(2013-07-01 10:48)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如果这都需要法律来管制的话,可想而知中国人的道德水平到了何种地步,精神文明建设不但没什么成就明显是还不如以前了,经济发展再怎么牛,精神文明一旦崩溃,就不仅仅回到解放前了,甚至回到奴隶社会也说不定,:lol:lol:lol:lol:lol 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是身上的担子太重!“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明知道是这样,但是又不得不随波逐流!
回 4楼(共享精神) 的帖子
共享精神: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是身上的担子太重!“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明知道是这样,但是又不得不随波逐流! (2013-07-01 10:56)父母是最能理解儿女的,父母呵护儿女是天性,不能常回家看看,也要常打打电话关注他们的生活和需要! 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被故意虐待事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父无母一身轻
回 7楼(徐州817养殖) 的帖子
徐州817养殖:无父无母一身轻 (2013-07-01 11:07)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当“天”侍奉,还算是人吗?如果父母都不能好好善待,这种人还有谁敢和他相处、共事?他连父母都可以弃之,何况一个无血缘关系的朋友?
回 7楼(徐州817养殖) 的帖子
徐州817养殖:无父无母一身轻 (2013-07-01 11:07)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这个不好吧,带导向性,哈哈
回 8楼(天骄伊人) 的帖子
天骄伊人: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当“天”侍奉,还算是人吗?如果父母都不能好好善待,这种人还有谁敢和他相处、共事?他连父母都可以弃之,何况一个无血缘关系的朋友?....... (2013-07-01 11:16)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你养鸡怎么回家,鸡天天要吃,,
回 8楼(天骄伊人) 的帖子
天骄伊人: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当“天”侍奉,还算是人吗?如果父母都不能好好善待,这种人还有谁敢和他相处、共事?他连父母都可以弃之,何况一个无血缘关系的朋友?....... (2013-07-01 11:16)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养了鸡后连个正常的春节都没休息过,,,,,打工的还可以回家,我们累的象狗一样,,,,,,,
回 10楼(恭喜发财) 的帖子
恭喜发财:你养鸡怎么回家,鸡天天要吃,, (2013-07-01 11:30)我养鸡是为了给我儿女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那么我这些年以来,我一直没有忘记给我的父母按排在我眼皮底下,在鸡场单独给我父母建了一个可以让他们生活的专门空间,这样既给我照应了鸡场,还能让我放心的陪着我爱人一起去跳舞、卡拉OK!:lol:lol
回 12楼(天骄伊人)的帖子
第12楼天骄伊人于2013-07-01 11:40发表的 回 10楼(恭喜发财) 的帖子 的帖子恭喜发财:你养鸡怎么回家,鸡天天要吃,, (2013-07-01 11:30) 不可能都这样吧!
回 13楼(alkdm10) 的帖子
alkdm10:不可能都这样吧! (2013-07-01 11:49)有什么不可能?我还设计了一个鱼塘可以垂钓的呢!:)鱼塘既可以娱乐,还能改善生活,雨水能得到及时排放、鸡场脚料得到充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还能作天然隔离带,省去围墙不通风等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