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人道主义你应该给他家人拿些钱
回 8楼(月夜朗星) 的帖子
月夜朗星:听我的没错,你和他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也不存在因帮忙或雇佣的关系而死于工作场所(则是工伤的界定)。你不用担心了。 (2013-03-19 14:46)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好的,楼主就听你的,好了吧:)
回 18楼(天骄伊人) 的帖子
哈哈,听我的就好了。:lol:lol回 19楼(月夜朗星) 的帖子
月夜朗星:哈哈,听我的就好了。:lol:lol(2013-03-19 17:26)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楼主心里急,你还吵吵,一定要他听你的:) 适当拿点,免得以后麻烦
回 20楼(天骄伊人) 的帖子
天骄伊人:楼主心里急,你还吵吵,一定要他听你的:) (2013-03-19 17:34)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正因为急他所急,所以才着急。我说的不对吗?美女!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实际与楼主毫无关系。
一、首先由交巡警大队事故科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根据交通事故的条款进行处理,这些都与楼主责任不搭界的事。
二、出于良心,楼主应主动看望死者,给予家属语言方面安慰,让他家人节哀,人死不能复生,在丧事期间给予帮忙,根据你自身经济能力可多可少的进行礼节性的随个礼金参与正常吊唁!不要因害怕担当责任,用逃避行为引起别人疑或,认为你若无其事引起众人不快。(人死了亲戚都来了,“军事家”也多)
三、你以仁义道德的行为,这就是已经承担了精神自责,所尽了你对死者的不幸而婉惜。
四、如果死者家属还一定要敲诈点钱财才肯罢休,你就让他们起诉就行了,这个都有法律条款可依照的,你和死者又没有劳动合同,没任何理由让你承担责任。 谢谢大家的参与,谢谢。
回 22楼(月夜朗星) 的帖子
月夜朗星:正因为急他所急,所以才着急。我说的不对吗?美女! (2013-03-19 17:46)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嗯,都急,看上面,听我的;P 咨询律师去 赞成天骄伊人老师的方法
回 23楼(天骄伊人) 的帖子
天骄伊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实际与楼主毫无关系。一、首先由交巡警大队事故科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根据交通事故的条款进行处理,这些都与楼主责任不搭界的事。
二、出于良心,楼主应主动看望死者,给予家属语言方面安慰,让他家人节哀,人死不能复生,在丧事期间 .. (2013-03-19 18:08) http://bbs.jbzyw.com/images/back.gif
大律师,,,有点道理。。 你应当不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