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会龙 发表于 2014-8-22 00:17:14

听君一席话:他日定要做那抛砖引玉之人!

山东爱得 发表于 2014-11-1 16:22:44

:dizzy:同十楼 老师也,之乎者也。头都大了

mei4u 发表于 2014-11-8 13:58:38

好有才啊

动保大叔 发表于 2014-11-21 09:28:08

理不辩不明,楼主老师说的好。

黄无心 发表于 2015-2-1 23:04:40

佐君畜牧 发表于 2015-2-15 21:24:31

黄无心 发表于 2015-2-1 23:04
论坛者,辩论之高台也!然筑坛联盟,古时有之。春秋争霸,齐桓公晋文公亦先后登坛歃血为盟,挟天子号令 ...

说的很对,谢谢你的回复。

菏泽碧水蓝天 发表于 2015-2-17 14:25:32

优特生物 发表于 2015-3-7 15:30:46

我关注论坛一年多,刚发现刘老师的开坛寄语;养鸡届有高人呀!学生王焕高深深佩服!

佐君畜牧 发表于 2015-3-12 20:41:44

优特生物 发表于 2015-3-7 15:30
我关注论坛一年多,刚发现刘老师的开坛寄语;养鸡届有高人呀!学生王焕高深深佩服!

王老师过奖了,献丑了。

李子 发表于 2015-3-17 07:56:05

写的好 写出了论坛人们的心声,谢谢老师的文笔。

党卫振 发表于 2015-6-15 12:07:00

套用洪磊的一个词、严重关切

wx_hQ66ixqF 发表于 2015-6-18 17:30:23

不错,学习了,有文笔。

陕西蛋鸡 发表于 2015-8-3 13:59:29

说的好

但丁 发表于 2015-10-4 22:14:23

坛,有鸡病专业网之平台;
论,亦有同道专业之诤诤;
唯!少有可诤、可辨、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之“题”尔。。。
望各位师长、同学及后来之秀尽舒胸臆,指手养鸡,挥斥疾病,厉辩管理,继而笑谈人生
此事足以!

黄无心 发表于 2018-6-30 08: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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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兴论坛尚需多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