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1944628 发表于 2012-3-9 15:10:47

中兽医的治法-内治法

治法,即治疗疾病的方法,指临证时对某一具体病证所确定的治疗方法,是治则理论在临床中的具体应用,主要包括内治法和外治法两大类,在这里介绍内治法。

    八法 即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种药物治疗的基本方法。 除八法外,另外还有固涩法、开窃法、安神镇静法、镇惊息风法和驱虫法等。

   1.汗法 又叫解表法,是运用具有解表发汗作用的药物,以开泄腠理,驱除病邪,解除表证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用于治疗表证。外邪致病,大多先侵犯肌表,继则由表及里,当病邪在肌表,尚未传里时,应采取发汗解表法,使表邪从汗而解,从而控制疾病的传变,达到早期治疗的目的。由于表证有表寒、表热之分,汗法又分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两种。

    辛温解表 主要由味辛性温的解表药如麻黄、桂枝、紫苏、生姜等组成方剂,适用于表寒证,代表方为麻黄汤、桂枝汤等。

    辛凉解表 主要由味辛性凉的解表药如薄荷、柴胡、桑叶、菊花等组成方剂,适用于表热证,代表方为银翘散、桑菊饮等。

    根据兼证的不同,汗法又有加减之变通。如阳虚者,宜补阳发汗;阴虚者,宜滋阴发汗;兼有湿邪在表的,如风湿证,则应于发汗药中配以祛风除湿药。
    使用汗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体质虚弱、下痢、失血、自汗、盗汗、热病后期等有津亏情况时,原则上禁用汗法。若确有表证存在,必须用汗法时,也应妥善配以益气、养阴等药物。

   (2)发汗应以汗出邪去为度,不可发汗太过,以防耗散津液,损伤正气。

   (3)夏季或平素表虚多汗者,应慎用辛温发汗之剂。

   (4)发汗后,应忌受寒凉。   

   2.吐法 又叫涌吐法或催吐法,是运用具有涌吐性能的药物,使病邪或有毒物质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误食毒物、痰涎壅盛、食积胃腑等证。代表方为瓜蒂散、盐汤探吐方等。

    吐法是一种急救方法,用之得当,收效迅速,用之不当,易伤元气,损伤胃脘。因此,如非急证,只是一般性的食积、痰壅,尽可能用导滞、化痰的方法,特别是马属动物,由于生理特点不易呕吐,更不适用吐法。

    使用吐法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心衰体弱的病畜不可用吐法。

   (2)怀孕或产后、失血过多的动物,应慎用吐法。

   3.下法 又叫攻下法或泻下法,是运用具有泻下通便作用的药物,以攻逐邪实,达到排除体内积滞和积水,以及解除实热壅结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里实证,凡胃肠燥结、停水、虫积、实热等证,均可以用本法治疗。根据病情的缓急和患病动物体质的强弱,下法通常分攻下、润下和逐水三类。

    攻下法 也叫峻下法,是使用泻下作用猛烈的药物以泻火、攻逐胃肠内积滞的一种方法。适用于膘肥体壮,病情紧急,粪便秘结,腹痛起卧,脉洪大有力的病畜。代表方为大承气汤。
润下法 也叫缓下法,是使用泻下作用较缓和的药物,治疗年老、体弱、久病、产后气血双亏所致津枯肠燥便秘的一种治疗方法。代表方为当归苁蓉汤。

    逐水法 是使用具有攻逐水湿功能的药物,治疗水饮聚积的实证如胸水、腹水、粪尿不通等的一种治疗方法。代表方是大戟散。

    使用下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表邪未解不可用下法,以防引邪内陷。

   (2)病在胃脘而有呕吐现象者不可用下法,以防造成胃破裂。

   (3)体质虚弱,津液枯竭的便秘不可峻下。

   (4)怀孕或产后体弱母畜的便秘不可峻下。

   (5)攻下、逐水法,易伤气血,应用时必须根据病情和体质,掌握适当剂量,一般以邪去为度,不可过量使用或长期使用。

   4.和法 又叫和解法,是运用具有疏通、和解作用的药物,以祛除病邪,扶助正气和调整脏腑间协调关系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病邪既不在表,又未入里的半表半里证和脏腑气血不和的病证(如肝脾不和)。前者的代表方为小柴胡汤,后者为逍遥散、痛泄要方。

    使用和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邪在表,未入少阳经者,禁用和法。

   (2)病邪已入里的实证,不宜用和法。

   (3)病属阴寒,证见耳鼻俱凉,四肢厥逆者,禁用和法。

   5.温法 又叫祛寒法或温寒法,是运用具有温热性质的药物,促进和提高机体的功能活动,以祛除体内寒邪,补益阳气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里寒证或里虚证。根据“寒者热之”的治疗原则,按照寒邪所在的部位及其程度的不同,温法又可分为回阳救逆,温中散寒,温经散寒三种。

    回阳救逆 适用于肾阳虚衰,阴寒内盛,阳虚欲脱的病证。代表方为四逆汤。

    温中散寒 适用于脾胃阳虚所致的中焦虚寒证。代表方为理中汤。

    温经散寒 适用于寒气偏盛,气血凝滞,经络不通,关节活动不利的痹证。代表方为黄芪桂枝五物汤。

    使用温法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素体阴虚,体瘦毛焦,阴液将脱者不用温法。
   (2)热伏于内,格阴于外的真热假寒证禁用温法。
    6.清法 又叫清热法,是运用具有寒凉性质的药物,清除体内热邪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里热证。临床上常把清法分为清热泻火、清热解毒、清热凉血、清热燥湿、清热解暑几种。

    清热泻火 适用于热在气分的里热证。由于热邪所在脏腑的不同,选择的方剂也不同,如白虎汤、麻杏甘石汤、龙胆泻肝汤、清胃散等。

    清热解毒 适用于热毒亢盛所引起的病证。如疮黄肿毒等。代表方有消黄散、黄连解毒汤等。

    清热凉血 适用于温热病邪入于营分、血分的病证。代表方有清营汤、犀角地黄汤等。

    清热燥湿 适用于湿热证。根据湿热所在的脏腑不同,选用的方剂也不同,如茵陈蒿汤、白头翁汤、八正散等。

    清热解暑 适用于暑热证。代表方为香薷散。

    使用清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表邪未解,阳气被郁而发热者禁用清法。

   (2)体质素虚,脏腑本寒,胃火不足,粪便稀薄者禁用清法。

   (3)过劳及虚热证禁用清法。

   (4)阴盛于内,格阳于外的真寒假热证禁用清法。

惠民禽病诊疗 发表于 2012-3-9 16:49:49

坐下沙发,慢慢看。。

王留英 发表于 2012-3-9 21:46:02

谢谢分享,希望多多交流。

alxsjpy 发表于 2012-3-13 21:23:03

王老师,如何指导治疗禽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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