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vs昱合 发表于 2011-10-29 15:01:21

男子撞人后将受害人活埋 涉故意杀人被刑拘

男子撞人后将受害人活埋 涉故意杀人被刑拘


2011-10-28 04:14燕赵都市报


  本报沧州电(记者李家伟通讯员王红松)日前,河间警方终于将肇事后又将受害人异地“活埋”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据悉,6年前,张某交通肇事后并没有将伤者送往医院,却将受害者给掩埋到了高阳县的一处田地里。警方检查发现,死者竟然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河间警方介绍,2005年11月25日,在河间市西外环,曲阳县的张某和其母亲开着农用三马车去献县送煤,在返回途中遇到两名少年过马路,三马车撞了其中的一名少年王某。事发后,张某对另外一名少年说要送王某去医院,于是拉上王某离开了现场。令人想不到的是,这辆三马车并没有驶往医院,而是一直行驶到高阳县西演镇一处种麻山药的农田里停了下来。据民警介绍,当时张某和其母亲以为王某已经死亡,于是将王某掩埋。

事发后,警方很快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张某的母亲随即被河间警方抓获,张某外逃。在张某母亲的指认下,民警找到了受害人王某的尸体。令人震惊是,经尸检,王某鼻腔及肺部有大量泥沙,系机械性窒息死亡,受害者竟是“活埋”。

6年来,河间市公安局一直没有放弃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抓捕工作,今年10月19日,河间市公安局得到确切消息张某在曲阳某工地打工。10月20日,民警将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对伙同其母在河间驾驶农用三马车肇事逃逸并将王某掩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养殖大兵 发表于 2011-10-29 15:43:39

什么事都有。太狠了

鸡程锦绣 发表于 2011-10-29 18:01:42

死刑,决不姑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之事~~~~~~~~~~~~!可惜了,我说了不算: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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