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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鸭王”回家途中被杀 处以极刑罪犯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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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发表于 2006-4-15 15: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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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晨报盘锦讯(记者 王辉)昨日上午,一声枪响,杀害“东北鸭王”的罪犯郭强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2005年7月24日,号称“东北鸭王”的大洼县清水养禽场场长史维岩在回家途中被杀。同年12月7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洪军(已判刑)与李卫东(已判刑)合伙经营一家鸭场。2005年7月中旬,因史维岩经营养禽场向养鸭户提高了收购价格,影响到陈洪军、李卫东鸭场效益,陈洪军与史维岩发生争吵。之后,陈洪军找到李卫东和郭强帮忙教训史维岩。2005年7月24日18时许,郭强找来高洪奇(已判刑)跟踪驾驶奥迪车的史维岩。21时许,史维岩下车清除路障时,郭强、高洪奇二人上前用携带的砍刀砍击史维岩,致其身中18刀,重伤死亡。二人随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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